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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房屋征收新规定
宁波市征收
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
拆迁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答:
宁波市
的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
拆迁条例在第七章中提供了相关的附则
规定
。关于
住宅
用房的额外补偿资金比例、临时过渡补贴、搬家补贴、装饰补偿和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经济补贴的具体标准,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权力制定并公布相应的计算办法。第四十九条中提到,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以及大榭开发区、高新技术...
宁波市征收
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
拆迁条例第五章 非
住宅
用房补偿安置...
答:
宁波市
在对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
进行拆迁时,针对非
住宅
用房的补偿安置有明确的
规定
。首先,第三十八条规定,拆迁非住宅用房时,一般采用货币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如符合条件,如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也可选择迁建安置。货币安置会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补偿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对于...
宁波
鄞州拆房一赔几
答:
如2021年
宁波市
政府
规定
1、
住宅房屋
一次性补偿搬迁费:按300/m2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 2、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1-4级按被
征收房屋
建筑面积30元/月/m2计算,每月不足1650元的,按1650元补偿;5-6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5元/月/m2计算,每月不足1350元的,按1350元补偿;7-8级按被征...
宁波
拆迁最多赔几套?
答:
一、
房屋征收
补偿 (一)
住宅房屋
一次性补偿搬迁费 按被
征收房屋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计算,其中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 (二)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算,其中每月不足1650元的,按1650元补偿。 (三)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增加面积...
宁波
商业用房拆迁如何赔
答:
商业房拆迁的赔偿,不得低于
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
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宁波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补偿办法
答:
每月不足850元的,按850元补偿。其他区县(市)、
宁波
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
住宅房屋
临时安置费标准由各地另行制定。(三)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增加面积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的产权调换房屋地段等级低于被
征收房屋
地段等级的,每降低一个地段等级增加建筑面积5平方米产权调换面积。其他区县...
宁波市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
与补偿办法
答:
县(市)区
房屋征收
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申请的有关情况报市房屋征收部门。第八条 市或者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屋征收部门的书面意见,对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规定
的情况进行核实。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
宁波市征收
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
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答:
第一条 根据《
宁波市征收
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
拆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第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条例》第四条的
规定
设立或指定的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
关于
宁波市房屋
拆迁困难补助
答:
拆迁
住宅
用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条例》、《细则》有关
规定
支付搬家补贴费。搬家补贴费应符合《条例》、《细则》安置计户规定,补贴标准现调整为每户每次2000元。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的适用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和江北区
征收
集体所有土地的
房屋
拆迁补偿。大榭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
宁波市征收
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
拆迁条例的第三章 补偿安置一般
规定
答:
第二十二条 拆迁范围内未取得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或者
房屋
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的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使用人必须在拆迁公告
规定
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不予补偿。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拆迁未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期限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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