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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第66条
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什么,工程挂靠有哪些法律后果?
答:
根据《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浙江缘缘律师事务所钱侃律师解析:挂靠的基本特征:1、挂靠人没有建设活动资质或资质不够而利用了...
建筑
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应承担哪些责任
答: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挂靠的责任承担
答: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
第66条
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5条规定,施工...
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
第66条
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5条规定,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
企业承包商出现事故责任划分
答: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
施工单位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需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1条 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6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
甲
建筑
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证书给乙施工企业承揽工程,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
答:
经济损失由乙施工企业承担,如果乙施工企业没有能力承担,那就是甲
建筑
施工企业倒霉了,由甲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损失,法律责任一开始就由甲建筑施工企业承受。
一级建造师工程分包制度?
答:
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可以存在指定分包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66条
也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三、禁止违法分包 《
建筑法
》禁止违法实施分包。《...
建设工程领域的资质挂靠有什么风险吗?
答:
《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电力公司出借资质如何处罚
答:
第五,根据《
建筑法
》
第66条
规定,出借资质方与借用资质方应对建设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借用资质与挂靠的法律性质相同。对于挂靠关系,司法实践中主流的观点是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过错在于出借资质,其所承担的责任应与其...
如何认定工程挂靠中的法律关系
答:
《
建筑法
》
第66条
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吸收了《建筑法》第66条的规定。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出借资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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