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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
外嫁女的权益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
答:
农村外嫁女权益问题,是指户籍关系在农村,身份为农民,并且是某一特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的妇女,因为结婚(包括初婚和改嫁)、婚姻状况改变等情况,被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政府通过强制性政策和措施,取消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或者部分
放弃
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资格,取消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金分配资格,造成妇女权益...
未来的
农村
的文章
答:
但是,我们的改革文件却没有一个明确规定了这类被农民
放弃
掉的承包土地所有权将归谁所有。如果将这类土地收归国有,也就是说这类土地属于向农民提供了补偿款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政府,似乎也有法可循。国务院1998年底根据《土地管理法》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五)中也说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全部
成员
转为...
土地分配问题
答: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
放弃
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我现在是
农村
户口刚迁回来一个月了现在为什么加不了
村集体
产权...
答:
现在农村迁回户口的都是属于原来的城镇居民,也就是非农户口,根本无法参与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造,只有拥有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身份的村民家庭成员可以享受分配村集体权益。你迁回户口时,如果村委会没有要求你签署
放弃
享受村集体福利的协议(不签,村委会根本不开落户证明,如果签了,你就不会有这个疑问),...
承包地可以建墓地吗
答:
二、土地怎么承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
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
放弃
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
土地承包法》办法
答: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新生儿;(二)与本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且户口已经迁入本村的子女;(四)符合国家移民政策到本村落户的;(五)其他将户口迁移至本村居住,能够承担相应义务和交纳公共积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
农村
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答: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
户口迁出了在
农村
分有宅基地和责任田是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吗?
答:
户口迁出农村了,房子无人住,责任田也无人种那就什么都没有了。户口迁出,这里没有你的户口,但人没有离开,房子暂时住着,责任田也暂时种着。但
村集体经济组织
没有你的名字了。
我家是山东梁山县韩垓镇的南水北调占用
农村
耕地补偿到了村委,村委不经...
答:
3,农户放弃统一安置程序 第一步:需要安置的被征土地农户召开会议,经讨论获得2/3以上农户通过做出:“
放弃集体经济组织
统一安置方案的决定”,并提交给实施征收土地的市、县国土局;第二步:施征收土地的市、县国土局依据放弃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方案的决定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公告 第三步:市县政府依法...
国家有法律规定
农村
户口教师不能享受土地赔偿的分吗?
答:
第五条 发包方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
农村
土地的,应当按照本村或者本村村民小组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人数平均分配,发包到户。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村或者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
放弃
承包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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