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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是什么意思?
与户口所在地
有区别吗?
答:
一. 公民的
经常居住地
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公民由其
户籍所在地
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 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的
答:
法律分析:
经常居住地与
住所地不一致,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
居住地和户籍地
一样吗
答:
不一定。
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有时会不一样,比如流动人口一般不在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
居住地和户籍地
的区别
答:
法律分析:
户口所在地
,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实际
居住地
,则为公民的经实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 公民的
经
...
经常居住地
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答:
没有
经常居住地
的,由其原
户籍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
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
答:
在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
户籍地
和
经常居住地
两者不同,可能导致法院判决缺乏实际执行力,或者影响被告人的判决执行效果。如果被告人实际
居住地与户籍
地有差异,法院在判决时应先考虑实际居住地
所在地
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实际居住地所在地法院应当具有案件管辖权,因此,如果...
经常
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什么视为住所
答:
经常居住地与
住所地不一致,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这是民法典规定的。“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
户籍所在地
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一、住所和居所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定义有...
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
不一致如何认定
答:
自然人以
户籍
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当事人为主张其
经常居住地
情况,可提交其
所在
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加以证实。虽然当事人的身份证载明住址为甲地,但其于本案中提交的社区居委会证明证实其经常居住地系乙地时,在对方当事人未能...
经常居住地
的认定
答:
有
经常居住地
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
户籍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起诉
答:
法律分析:应该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
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
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办理立案需要提供起诉状,起诉状中必须包含被告的联系方式,一般要求提供经常居住地(常住地址),如确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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