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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父母去世后,已
确权的土地可以
被子女
继承吗
?
答:
老娘舅认为:在承包期内子女是
可以继承
的。 一、现在农村父母独生子女家庭,是不允许分户的,父母和子女的土地是按人口分配承包的在一起的,父母亡故后,还有四十年的承包期限,在这40年里,其子女有
土地的
种值权和经营权。二、国家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父母亡故后其
确权的土地可以
由子女的...
户口迁出
后,农村自留山使用权如何划分?
答:
自留山属于集体用地,
户口迁出
后已经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也不能再享有自留山的权益。
土地确权以后户口迁出还能
享受确权待遇吗
答:
法律分析:
土地确权以后
,
户口
全迁出即不能享受确权待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不是全家
迁出的
,只是家庭的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此成员的土地也不用交回发包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
农村
土地确权户口
已
迁出
怎么办
答:
对于原
户籍
所在地农村
土地确权
,而公民
户口
已迁出是无法享受确权。户籍改革
以后
,明确对于原属于当地的户籍公民是可以合法享受当地的土地确权,而对于户口在户籍改革之前已经办理了
迁出的
公民,视为放弃公民在当地相关的政策是不能享受的。若公民觉得当地村委会相关文件有问题,可以到房管局等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的...
土地确权
,
户口迁出
怎么办
答:
保留其
土地
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2,不是全家
迁出的
,只是家庭的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此成员的土地也不用交回发包方。根据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农村
土地确权户口迁出的
怎么办
答:
如果农民是将全家
户口
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
了
土地承包权,在
土地确权
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户口全家迁入到城市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到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
农村
土地确权
,
户口
已
迁出
,土地会被回收吗?
答:
如果在
土地确权
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
户口
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
了
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
农村
土地确权了户口迁出
有影响吗
答:
土地确权以后
,户口全
迁出
即不能享受确权待遇。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
户口的
,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户口
迁移城市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
还能确权吗
?
答:
不可以,规定农村宅基地,只有本村农业
户籍
人员才有资格享有。《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如果一家人
户口
已不在村里,但是村里有房子怎么办呢?
答:
可以对房子进行适当的修缮,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如果改扩建或者推倒重建的话,那就涉及到要重新向村集体和
土地
管理部门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证。 但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归本村集体成员所有,而且必须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才会被批准。说一家人
户口
都
迁出
来
以后
就不再属于本集体成员
了
,就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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