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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和标的物的概念
客体、标的、
标的物
三者的内涵
与
区别?
答:
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分为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客体所指向的对象即标的。客体所指向的有体物为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举个例子,甲向乙买一个冰箱。那么里面就有2个客体,价款和货物。该法律关系的
标的和标的物
即为冰箱和支付的价款。...
权利的客体、标的、
标的物
是什么区别?
答:
客体就是标的,不过客体是相对于物权来说的;而标的是相对于债权来说的。
标的物
是标的或者客体所指向的具体对象。举个例子:你和别人签订一个买卖水果的合同,你的债权标的就是对方交付水果的行为,而标的物就是水果。
法学上的标的,客体,
标的物
,对象之间的区别
与
联系。
答:
不能说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对象是具体的,而客体是抽象的。举例来说,刑法中规定有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该类犯罪法律关系中,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破坏的“公共安全”,是一种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因此,法律客体是一种抽象的指征,而不是具体的行为或物。
民法中的“
标的物
”是什么?
答:
在民法中,标的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例如赡养关系,抚养关系,合同关系,
标的物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指向对象,例如金钱,某种具体行为.
“
标的
”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答:
标的(注音:biāo dì),为了确定当事人追求的司法效果的基本内容而要求当事人自己必须予以明确确定的那一部分内容 ,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的
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
标的物
是什么意思
答: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
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民法
标的
是什么意思?
答:
标的和三者的区别是什么,有何联系? 我举民法中三者的区别,因为刑法中也没有
标的和标的物的概念
。 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一般分为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客体所指向的对象即标的。 客体所指向的有体物为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举个例子,甲向乙买一个...
什么是
标的物
数物
答: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
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
标的物
是什么意思?
答: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
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标的物
是什么意思
答:
而不一定有标的物。比如在提供教育服务的合同中,标的就是提供服务一方的服务行为,并且不存在
标的物的
说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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