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5-31
根据劳动法,离职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报告,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一个月后,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或拖欠员工的工资。~~~其实如果以邮件提交离职报告算是书面形式的话,你可以走了,如果不算的话,呵呵,你还是等等吧~~~
第2个回答 2013-05-31
工资给全了没 ,一般留 1个月 , 你要执意不去,他们也没办法
第3个回答 2013-05-31
一般说5.31之前离职。 最好是在 20号左右就做打算。
这样 肯定还会被拖几天。
公司是打卡发的吗。 还是现金。
打卡的话。我觉得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这个要直接和经理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