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7年9月应聘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某公司,公司在2008年6月4日将我辞退,工资他说10几号发工资时统一全部发给我,但在我进公司至今一直没签合同,我看过新劳动法,08年开始没签合同的,应该向员工支付08年双倍工资,及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还有各种未交保险的补偿,另外,我们想公司请假,就扣除请假的工资,每个月都没有休息日,就连节假日放假也没工资,我现在想去劳动仲裁解决,请哪位高手教我如何填写劳动仲裁请求事项,还有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的赔偿应该是哪几方面,复制来的就算了,请懂行的详细解答一下,帮个忙,万分感谢!我全部的分都给你.
第二位,说得不对吧,双倍工资应该是2008年2月开始算的,我问过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