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规定不许吗
追答哈哈,楼楼好兴致。。。我也票个。。。
特意去查了相关条款,没有不许啊。。。
涉及学校处分的是 :
旧的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的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不得随意开除”也就是可以开除,而开除是学校处分最严重的,其他处分当然可以。
新的,给处分是还能管;管不了,没有开除,换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