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4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满后,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提出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不续签并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包括:(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四)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清算;(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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