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坪地限行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7

深圳龙岗区坪地不限行,但每天0时至24时限制重型、中型自卸货车(有两牌两证泥头车)通行。

一、每天0时至24时,对已安装档案号牌的重型、中型自卸货车(有两牌两证泥头车)在全市道路实施限制通行。  

二、每天0时至24时,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重型、中型自卸货车(外地无两牌两证泥头车)在全市道路实施限制通行。  

三、对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但未安装档案号牌的重型、中型自卸货车(本地无两牌两证泥头车,含挂车),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

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龙腾路段)、龙腾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六和路、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龙岭南路、竹坡路。  

扩展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专用标志的车辆除外。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专用标志。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公布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和在用机动车高排放车型目录,对在深圳经济特区内行驶的机动车实施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对使用特定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排气污染防治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发展公共交通体系,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总量。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新闻网-6月1日起这种车在龙岗这些路段将限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