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的出处?拜托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的出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组织设置。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1、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4、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扩展资料

1、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应当由县、团或相当于县、团级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县、团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做出具体决定。

4、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等。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或配1名支部干事。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

5、党支部一般应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支部如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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