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塘的为什么是金姓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金姓人原来不姓金,而姓刘。宗谱名《刘金氏宗谱》(下简称《宗谱》),意即金氏的祖先姓刘,历来有“刘金不二姓”之说。马塘金姓人的祖先姓刘,原先居住的天台县孟岸。梁开平年间(907—908),为避吴越王钱廖讳,改姓,将刘字去卯刀为金。后来,居孟岸的四世孙金曦迁居东阳巍山,传至七世,全家五百余口不分家。宋宣和二年(1055年),敕封江左义门,赐匾题“江南第一家”。其后,因洪水为害,废其居址,八世孙金让至剡县,入赘于清化乡雅堂淇园后宅朝请大夫张霆家。这就是马塘村金姓人的第一代太公,时为宋元丰末年(1085年)。
金姓人移居马塘九百余年,如今已进入三十四世至三十六世。从二十五世起,金氏定讳行为“肇里嘉声,永世克孝,明宗启后,立本昭福……”。“落地唱书”时期的艺从多为二十九世永字辈、三十世世字辈、三十一世克字辈。
马塘村金氏宗族以“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为“保族兴家之要诀”。解放前,马塘村仅三百余户,却有三庵、四庙、三祠堂,终年有连续不断的求神拜佛祭祀活动,村民世代处于封建迷信和封建伦理的笼罩之中。
族中对知书礼尤为重视。清末民初,村中有刘金氏书房、七姓氏书房等四五处书房。从事“落地唱书”的艺人中,也有儿时读过二三年书的。 关于文化活动,《宗谱》中有禁戏条文:“无故做戏、酒筵用唱妇者,罚银一两。”此为族律中的重罚。《刘金氏同居诫言中,还有不许“谑谈”、“出游”,尤禁“小说街谈”的戒律。但村民的自娱自乐活动,并未被戒律所禁止。相反,马塘村群众性的歌唱活动非常活跃。
据村中的长辈介绍,马塘村养蚕颇多,每逢4月,养蚕人家纷纷到祠堂里来做蚕山(簇),这时祠堂里便闹嚷嚷的,人们唱着小歌,为劳动助兴。
就是族规中“尤宜屏绝”的“小说街谈”,在村中也同样禁而不止,连正统的《宗谱》中也不乏此类记载。其中,有讲经忏故事的,如《行正翁行述》中说他:“有人招以诵经忏者,喜往从之,不计价值。间晴课雨之下,常本其经忏中语,劝导世人,娓娓而谈。”也有讲戏剧故事的,如《孝亲翁行述》:“性又爱戏,近闻有演戏者,多往观之,归则与人谈贞淫善恶果报不爽,滔滔不绝,四旁听者无倦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宗谱》中有一篇《耆民永焕行状》说:“今翁年已六十有六矣,老景优游,同野老辈围坐,凡古今废兴盛衰事,娓娓以佐清谭兴之,款洽者如饮醇胶,不能忘味。”这就是说,这位永焕翁在当时(按六十六岁计,应为1898年)是一名出色的讲史(或唱书)人。这位永焕翁(1832—1903年)的儿子叫金传高,是“落地唱书”时期的著名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