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在广州上学,是应届毕业生,目前在中山实习,为预备党员
现在学校要求我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表,在转入关系这一栏开始斟酌了。
目前的问题是这样的,在中山实习,但并未确定是否在实习单位最终工作,户口在上大学时已经迁到广州。
有三种方案:
1. 迁到实习单位所在社区党支部
不知道是否可行;若可行,假设最终没有在实习单位工作,是否又该迁往别处?
2. 申请暂缓就业
问了一下辅导员,回答是五月份才开始申请,但在暂缓就业前仍需要迁到别处。请问别处可以指哪里呢?
3. 挂到人才市场
关于这个了解甚少,是挂到实习当地吗?是否需要交费?就是“挂档”的意思吗?
有经验人士烦请帮忙解决楼主问题,急!谢谢!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组织关系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