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机械工业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造船工业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以下简称科技档案工作),加强科技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国家《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指示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档案工作,是一项专门事业,是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科技档案工作的领导。第三条,科技档案是科研、生产和基本建设的历史记录,它对于提高产品质量,缩短科研、生产、基本建设周期,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战备等都有着现实和长远的作用。
  各单位必须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科技档案的原则,对科技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第四条,正确区分科技档案、科技文件材料和科技资料。
  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科研、生产、建设等活动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照归档制度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保管起来的科学技术文件材料(包括图纸、文字材料、照片、影片、录象带、录音带、表报等),都是科技档案。
  凡是正在工作和生产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技术图纸、照片和文字材料等,没有归档的,统称科技文件材料。
  凡是为了参考而收集和复制的科技文件材料,统称科技资料。第五条,科技档案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和规定,维护科技档案的安全和国家的机密。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任务第七条,部和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均应建立科技档案工作管理机构。部设档案管理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设直属的科技档案科,小型企、事业单位设单独的科技档案室。根据情况,也可设文书、科技档案统一的机构,在主管生产技术、科研的副厂(院、所)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七院系统的科技档案机构的设置,根据国家和七院的规定办理。第八条,科技档案管理机构的任务。
  一、科技档案处、科、室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技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的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下属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的业务领导,干部培训,组织经验交流。
  (三)参加重要的产品、科研、基本建设项目的定型验收活动。
  (四)组织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和学术研究等活动。
  (五)负责科技档案、资料交流工作。
  (六)对本单位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实行监督、业务指导,并做好归档后的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七)收集、积累、统计、宣传科技档案、资料的利用效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八)负责向部科技档案馆,七院七一库移交科技档案。
  (九)兼管技术资料工作。
  二、部科技档案馆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并制定实施细则。
  (二)收集部属单位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科研、生产、基建、造船工业史及援外项目的科技档案。
  (三)对已进馆的科技档案,做好整理、保管、统计、提供利用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签定和修改补充等工作。
  (四)对应进馆的科技档案(包括战备技术档案)进行督促检查工作和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维护党和国家的机密。第九条,科技档案工作人员,需配备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有中等以上文化水平的同志担任,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人员力求稳定,不要轻易调动。第三章 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第十条,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制度,并把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立卷、归档以及归档后的修改补充等工作,纳入生产、建设、科研程序和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做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科技文件材料未归档,未经档案部门验收签字,不算最后完成任务。任何科研成果的鉴定、产品的定型、基建工程竣工验收时,都必须具备完整、准确、系统的科技档案,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行鉴定、定型和验收。第十一条,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产品科研:任务来源、调研材料、战术技术性能要求、方案论证、计算数据、试验大纲、试验数据、模型试验、单机或部件试验、设备系统试验、实船实验、试航、设计定型的全套科技文件(包括重要的原始记录、图纸、技术条件、总结报告及批件)以及定型验收文件等。
  二、产品设计、生产:
  (一)产品任务书的提出、论证、批准的有关文件;方案设计、技术设计的说明书、计算书和图纸及批准文件(包括审查会议纪要等);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更换、替代的依据等。
  (二)主要工艺规程、工艺装配、非标准设备图纸、工艺进度表、技术定额等技术文件。
  (三)产品设计、试制、试验、鉴定总结报告;产品检验、验收技术文件;产品使用、维护、改进等技术文件;定型的全套科技文件材料。
  三、基本建设: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文件及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和有关协议、证明文件(地区经济,生产协作,原材料、燃料、水、电、汽供应,交通运输等文件)以及上级下达建设任务的文件。
  (二)设计阶段:
  设计意见书、规划设计、产品建造原则、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计算书、各阶段批准文件、重要函电、会议记录等。
  (三)施工验收及维修阶段:
  工艺、土建、水工、公用部分:图纸会审记录,修改通知单,修改补充图、备忘录,土地征用文件,施工执照,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重大质量事故记录及处理意见,钻探测量资料,古墓处理,主要材料试验合格证,予制构件试验记录及出厂证明,沉陷观测记录,试桩、试水、试压、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交工竣工验收报告,移交生产使用文件,竣工图,动用验收报告,国家批准验收文件,以及维修期间所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等。
  (四)勘测(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部分:
  1.勘测依据:勘测任务书(包括勘测范围图)收集的导线、三角、水文、地质、气象等科技文件材料、勘测纲要等。
  2.原始记录:外业记录、试验记录、计算数据、底图底稿等。
  3.报告书:测量报告、工程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报告及附图等。
  四、设备仪器:
  说明书、图纸、履历本、调试报告、大中修记录、鉴定书等(自行研制的重要设备仪器按产品归档内容归档)。
  五、标准及其他:
  部标、企标,技术出版物,重大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发明创造,经验总结,科技影片,国内外技术考察等有关科技文件材料。
  六、凡是若干个单位共同完成的产品、科研项目,由主办单位配套归档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归档自己承担任务的档案正本外,应将复制本送交主办单位保存。
  七、通过文书渠道处理的科技文件材料,应归入科技档案,一文多性的文件应复印一份向科技档案部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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