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平邑县的,我们这里的好多企业都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合同。有的只是厂方单方的规定!我在这里举出一个厂做例子,厂名:金利合线 。在金利厂所有上班的劳动者均无合同,每天上12小时班,每月有一天休息。厂方压两个月的工资,劳动者自上班不到两月不干的,工资一分不给。所有辞职者均扣300元。老员工提出离职不批,自己不干的压两个月工资不给。如果送礼走后门只扣除300元钱。这样合理么?我也是其中一员!不太懂劳动法,不知道去那里举报,如何举报,请好心人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