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绿灯直行,老太太闯红灯横穿马路。但是走在斑马线上。

可是我根本没有碰到他,他自己被吓到扭伤了,检查属于骨折。交警说我也有连带责任,请问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第1个回答  2013-08-3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或是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机动车应当避让。第47条是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行经人行横道和路口时应当尽的义务。遇人行横道线就应该减速行驶;遇到行人在人行横道上就应当停车让行;在无信号灯路口,遇行人横过道路,也要让行。同时,该法条未规定并没有区分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或横过路口时是否系遵守交通规则通行,即不管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横过道路时是否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均应让行。换句话说,即使行人违反交通规则从人行横道或者路口通过,机动车均应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车辆应当避让弱势群体之一的盲人。法律规定了两方面的保护:一是其出行应当使用盲杖或采取其他导盲手段;二是规定盲人在道路上行走时,车辆应当避让,而不管盲人是否按照交通信号行走
第2个回答  2013-08-30
因为她是弱势群体,所以应该避让,即使是绿灯你直行的时候
第3个回答  2013-08-30
警察会说你疏于观察,所以有连带责任。
第4个回答  2013-08-3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虽然你没有碰到她,但因她年龄大,腿脚不好,心理脆弱,看到你的车过来,吓得扭伤了,因此,你也需承担不到10%的赔偿责任的。为了好算帐,干脆就赔偿10%的费用。追问

我就怕她的家人额上我了,到时候一有病就说是我

追答

交警已经说明你只是负连带责任,所以,你给予她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赔偿,是出于道义的补偿,是没有直接责任的补偿。你给她这些钱时,必须有交警在场,可以让交警帮你说明情况,打消其家属讹你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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