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参加了无锡朝日培训,交了2000多,并得知可以再复读一遍。去年12月没考上,今年3月份就打电话咨询是否可以复读。当时就要我4月底联系,没想到今天联系了,居然要我提供没有合格的证明。因为没合格,就没领取成绩单,而且准考证已遗失。现在培训说没有证明就不能复读。我本人保留了盖有工章的学员证,我现在很气愤,想问问这样是否合法?我如果采取其他手段(媒体或法律)可以从什么理据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