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问题调查研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09
开展“三个中心”工作,即“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和“会计服务中心”,以此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断健全和完善镇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明晰公有资产产权,明确资产主体范围,增强资产监管透明度,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增加集体收入,降低工程成本,遏制权钱交易,预防权力腐败;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不合理支出,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一、通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盘点资产,摸清家底长期以来,乡镇、村两级国有和集体所有制资产、资源普遍存在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状况不清、账物不符、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情况。 对镇村两级公有资产进行监管,加强和规范公有资产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的工作。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每年都投入一定额度的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畜、机”等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治理、农机更新、环境改善和科技推广,而这笔资金中大部分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近年来,审计发现由农业专项资金购建形成的国有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问题,表现于:一是有帐无物;二是有物无帐;三是帐实不符,无形中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失控和不同程度的资产流失。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导对这部分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二是对这部分国有固定资产核算要求、管护措施、制度规定和具体责任不明确。三是固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滞后,对用农业专项资金购建的这部分国有资产尚未纳入监督范畴。5月10日,中国财经日报报道:国有资产流失最大的漏洞其实是监管漏洞——如果监管漏洞不修补,即便建立起企业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也不可能自然闭合。如果监管严密,国有资产流失就能有效控制;只有监管存在漏洞,才会导致效率低下或浪费、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从而演变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国有资产如是,企业如是,镇、村资产的监管亦如是。(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镇、村公有资产领导小组,可以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人大主席、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一名党委委员为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可下设公有资产监管中心,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公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镇、村公有资产管理规范,使用得当,处置合理。各村也相应成立监管小组,确定专职监管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是公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各乡镇应当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站所、各村组织人员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盘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在建工程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等各类报表,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并填报相关表格。(三)实事求是,合理处置。摸清家底后,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指导村、站所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处置,具体在盘点清产的基础上,各村、站所对一些盘亏、盘盈、不实的固定资产逐一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中心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四)明析台帐,管好资产。通过对镇、村两级公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公有资产监管中心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中心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延平区峡阳镇江汜村村民王某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村集体购买的一台碾米机归还,并明确记载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的监管台账。07年6月23日,江汜村将清产核资情况向村民公示后,有村民质疑这台碾米机的去向。经多方核查,村集体资产监管领导小组人员将碾米机从王某那追了回来,价值1万多元的集体资产重新归回村集体。水北镇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0份,标的额510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二、委托“招投标中心”进行阳光操作,处置家当在农村因小工程建设面大量广,如果监管不严,以权谋私的现象就会时有发生。如果将招投标制度延伸到镇、村,把镇、村数千元的小工程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让每笔经费的使用都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就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实施招投标制度是镇、村政务公开的内容之一,通过公开招投标,既遏制了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又保证了干部廉洁从政,提高了民主法治和监督力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参与、公平竞争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一)建章立制,规范程序。近年来,由于镇村小工程规模界定不明确,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职责不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时有发生。“少花钱多办事,让基层群众满意”是推动这项工作的初衷。“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是要求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办理,各村不再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规定工程建设投资额2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标的1万元以上,山林权属转让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必要时还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各村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核后,由“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90年代末,邵武市水北镇就尝试以法律服务所为主、经管站协助和部门配合的模式,探索农村民主管理的试点工作。先后在大漠、龙斗村摸索林木、林地承包改革,在大漠打破集体林木招标转让的先河,实行每亩无偿上交2—3立方米原木给集体,林木价格按树龄、林种、质地不同,每亩200元—400元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那天,龙斗村竟有800多名村民参与投标承包,省民政厅一行在龙斗村调研见状赞叹:规模之大、秩序之好、积极性之高在全省实属少见。(二)严格监督,强化管理。为加强对小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必须组成专业的督查小组,对各镇村招投标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同时组织成立由镇纪委牵头,人大、司法所、财政所、农村经管站参与组成的镇招投标管理小组,对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职权受理并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来,山东省胶州市通过强化监督,先后取消了4个工程建设单位在本市承建工程的资格,对 6名主要负责人、9名直接责任人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水北镇从2002年开始,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全面参与资产、林木的评估论证,反复计算工程造价,千方百计挤掉造价中的水分,从而提高了评估和预算的准确度。(三)把好三关,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信息公开关。对纳入“镇村委托中心”统一运作的项目,必须在镇村公开栏进行公示,由“镇村委托中心”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二是标的评估关。各村要成立标的评估预算小组,由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保证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和资产、资源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三是现场运作关,在乡镇设置固定的招投标场所,将原先分布分散在各村的招投标活动统一集中到乡镇进行。“镇村招投标委托中心”负责主持招投标会议,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竞价和招投标活动参照《拍卖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则进行。在资产和资源转让过程中,采取“保留价”,即在评估底价基础上再设一个“保留价”,报价只有高于“保留价”才有效,防止围标、串标现象发生。三、依托“会计服务中心” 托管村账,规范收支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村财收支情况始终是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村财白条抵库现象屡禁不止,滋生了许多人情账、利益账。有的会计科目使用混乱,出现账实不符等现象,会计资料失去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班子的团结和党群、干群的关系融洽。成立“会计服务中心”,从财政、经管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各村的分帐户。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的帐户,由服务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一)做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原则,在委托授权的基础上,对各村银行账户进行集中管理,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在金融单位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国家下拨财政性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以村为单位和分户记账核算。各村收入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由“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进行核对、核销,资产按时上缴“村集体专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资金体外循环。 二是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村集体账户集中管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其限额根据各村规模大小、可用资金存量等情况,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核定。日常小额支出项目,从领用的备用金中列支,村级重大项目开支,要经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同意,报“镇村公有资产监管中心”审核后,由“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拨款手续。 三是统一由中心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每月向村级会计服务中心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然后再经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代理会计的复核和中心主任的审验后方可入账。(二)把好“三个关口”。一是严把资金收入关。村“两委”组织收入时,必须按照村级收入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收取前由村报帐员编制收入明细表一式三份,由村负责人、村报帐员及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分别签字盖章后,一份张榜公布,一份由报帐员存查并据以收取款项,一份报代理中心存档并据此领取收款收据。村级各项收款必须使用市农业局和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款收据,否则交款人有权拒付,镇财务代理中心不予记帐;收款收据只能由村报帐员一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给他人使用;各村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镇村两级票据领用登记簿,填写票据起止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盖章,用完后将存根交回经管审计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领新收据;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代理中心代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准坐支。二是严把大额资金支出关。村级财务代理后,取消或变更原村级银行帐户,由代理中心统一在银行分村开设帐户,留存代理中心和村级双方印鉴,对资金实行双重管理。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代理中心根据各村实际规定500—1000元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预算审批拨回的资金中开支,严禁坐收坐支。对村级大额资金支出,先经村“两委”研究、村民理财小组同意之后,填写预算资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村民理财小组和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镇经管审计中心审核,由镇分管领导或镇长审批后,由代理中心出纳员按审批额办理拨款手续,拨付资金。对村级一般非生产性开支1000元以上、工程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开支10000元以上支出,由镇长审批;对村级一般非生产性开支1000元以下、工程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开支10000元以下支出,由镇分管领导审批。三是严把现场审接关。镇代理中心审接员在各村每月的固定审接日定期进村现场审查接帐,由村负责人负责召集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民主理财会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有2/3以上参加;否则,审接员不得审接,村负责人必须择日重新召集。四、“三个中心”对监管“三资”的积极作用近年来,用“三个中心”来管理“三资”的办法深得干部的欢迎和群众的拥护,不但使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壮大,而且铲除了以往村级经济诱发腐败问题的土壤,让村干部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增加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章理事”的格局基本形成。山东省胶州市从干群最为关心的农村财务、工程、资产三个重点问题入手,建章立制,使之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建立起村级经济活动规范的运作机制,不但使集体经济获益,而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增强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按章办事的格局基本形成,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保护了干部,也赢得了民心。水北镇原村集体购买国库券近万元,长期财务挂帐;通过这次清查,一任追一任,有60%已有着落,原镇政府干部宿舍30多套,住宿人员调换失控,房租几年无从收取,有的甚至私人转租收取租金,通过这次清查核收,为镇政府收取租金3-5万元。(二)提高了村级“三资”管理的有效性,“有钱办事”的条件日趋成熟。在过去的财务管理方式下,乡镇经管审计中心对村级日常经济收支事项的审计,往往停留在业务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备性上,而对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的确认上却存有较大难度,因而难免出现一些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现象。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后,代理中心人员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报帐员一起对村庄经济业务来往就地审计,有效杜绝了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南平市在推行“三项制度”后,使村集体“三资”监管有了具体的抓手和载体,借助这一平台,解决了目前南平市乡镇监督人手少,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截至2006年底,南平全市共开展了1608场招投标活动,为村集体增收节支6372万元。邵武市水北镇从92年开始执行公开招标制度,已组织了土地林地承包、林木转让、道路硬化、校舍工程招标400余场,增加集体收入达700多万元,节约工程支出200多万元,避免集体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特别是2005年招投标委托中心成立以来已组织了14场工程发包,标底251万元,节约工程支出28万元,增值150万元(三)促进了村级民主理财,“有人管事”的目标初步实现。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村民理财小组落实了对村级“三资”活动的决策权;通过“审接日”审议、公开公平进行集体资产处置落实了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权;通过财务公开、村级小工程公开唱标阳光操作落实了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知情权,真正做到让群众事前参与,把好决策关;事中介入,把住执行关;事后评议,把握奖惩关,使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找到了切入点,激发了民主决策的热情,增加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山东省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胜利村是个拥有集体资产2.2亿元的富裕村,近几年年年都有大小工程建设。2005年农贸市场、佳乐家超市两个大项目投资额达2亿多元,幼儿园装修等6个小工程标投资额达6700多万元,大项目由市里组织招投标,小项目由办事处和村进行招投标,从项目论证、落户到验收、资金拨付,全过程都有村民代表和理财小组参与,一切皆在群众眼皮底下操作。南平市通过“三个中心”的监督把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行“阳光作业”,有效阻断了村干部“暗箱操作”的机会,近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主任干涉“三资”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案件77件,与实行“三项制度”前三年相比,案件总数下降了34%。总之,“三个中心”相辅相成,成为了管理集体“三资”的制度有机体,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了村务管理,有效遏制了腐败之风,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了新农村的和谐发展。资产监管中心、招投标中心、会计服务中心这三项制度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整合了镇村两级力量,改变了以往单一的监督管理体制,实现了镇、村两级协同运作和镇、村、民三层监督格局,使农村基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由过去的“单兵突进”到现在的“整体推进”,达到既监管钱物、又监管资产和资源,既监管“三资”使用结果、又监管“三资”使用过程的目的,使农村基层“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从不完善到完善,制度建设也从不规范到规范。该体系的建立,变“三资”由过去的“粗放式”管理逐步转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管理轨道,开辟了新时期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管理的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当前乡镇与建制村关系中容易出现的“直接管理越位、疏于管理漏位、间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使农村基层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第2个回答  2013-05-09
那需要有村志的,按那个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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