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小学教师具备哪些条件即可评定副高职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26
你好! 一, 以下人可以申报?校外培训老师也可参与 根据《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的规定,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评审范围包括全省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从事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和教研员。 “校外教育机构”包括少(青)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等。“比如,中山青少年宫的老师若满足条件也可申报。” 二,学历的要求?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才可申报 只有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才可申报此职称评定,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博士学位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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