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教  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4
江苏省依据《义务教育法》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和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和教育部门需统筹规划,提升教师队伍结构,强化教师教育和培训,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

地方政府和教育机构需保障教师权益,确保其待遇,全社会应给予教师应有的尊重。教师编制由政府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动态管理,严禁占用教师编制进行非教学任务。实行教师资格和聘用制度,新任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职务制度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和管理。

政府承诺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特殊教育教师享有补贴。教育行政部门在师资配置上对农村和薄弱学校给予特别支持,鼓励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对长期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给予优先待遇。

实行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县级教育部门制定流动计划。在职教师培训制度被建立,包括培训规划和考核,确保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学校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职业道德和职责履行进行评估,对不胜任者提供培训或调整岗位。

教师有责任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人格,禁止体罚或侮辱行为。同时,教师不得参与有偿补习活动,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此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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