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专委是什么职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专职委员属于同级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待遇,是实职。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是按照同级检察院副职的级格配备的,明确专职委员为院领导班子成员(排位在副检察长之后),一般也是院党组成员,并将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职责分工列入院领导分工统一安排。专职委员出席(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以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会议,了解和掌握检察工作全局和业务工作动态。专职委员原则上不再兼任部门负责人。 各级检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决定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重大问题。
(二)审议、通过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议案。
(三)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等;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地区检察业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五)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六)审议、决定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七)决定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八)其他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审判委员会的专业化建设,提高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专业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成为人民法院素质最好、水平最高的法官。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除由院长、副院长、庭长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外,还应当配备若干名不担任领导职务,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水平较高、具有法律专业高等学历的资深法官委员。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已经明确了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配备规格和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配备若干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