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出台了那些新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9-24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指出规划期为三年,即2009年至2012年。然而,在不知不觉中,三年规划期即将过去一年,可以说,落实物流业具体政策的时间已经相当紧迫。   不可否认的是,2009年3月至今,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在推进物流业发展、落实《规划》精神等有关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记者在“回顾《规划》这一年”的调查采访中,仍明显感觉到物流业内各方人士,尤其是广大物流企业仍对国家层面落实《规划》的“实施细则”抱有强烈的期待心理。   关键之年   进入2010年以来,“国家层面即将出台《规划》实施细则”的消息不胫而走。诸多媒体的相关报道中均出现了“根据1月12日国家发改委透露的消息,《规划》细化措施将会尽快出台”等相关报道。不过,据本刊记者调查了解,此报道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明确否认。而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的最新消息表明,目前国家层面上主要分三个渠道由发改委、商务部和税务总局“三管齐下”推进细则的出台,“近一两年之内肯定得出台真正落实《规划》的相关细则,尤其在2010年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具体到含金量还很难说。”  同时,该知情人士还透露,作为综合部门的国家发改委一直密切关注政策落地的问题,正在起草相关文件,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同时有关政策建议和调研报告分别得到两位国家高级领导人的批示,出台细则应是或早或晚之事, 2010年将成为贯彻落实《规划》的关键之年。  而关于“细则”的具体内容更是受到各界的关注。其实,早在《规划》出台之初,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为了落实《规划》精神,了解行业诉求,曾组织了若干专家共三个调研组,多次分赴长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地区调研,总结出了税收、交通、投融资、支持物流企业、促进物流园区发展、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等六个方面的“60条”政策建议,集中反映了物流业的政策诉求;9月下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工商、税务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内的15个部门深入江苏、上海和广东等地进行了物流业政策调研;11月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从“60条”政策建议中抽取40条提交给国家有关部门。  正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何黎明所说的那样,“作为行业组织,联合会将把推动物流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作为新一年工作的头等大事,继续为政府和企业搞好相关服务工作。”   政策前瞻   此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60条”政策建议被很多业内人士解读为实施细则的“重要政策前瞻”。记者在调研中,不止一位物流企业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认为,“60条”政策建议确实下了很多功夫,全面反应了企业的政策期待和面临的迫切问题,如果能够最终落实对整个行业意义非凡。“《规划》引起了全社会对于物流业的重视,并吸引各方面因素向物流业集中,但政策落地难又是客观情况。据他分析,政策落地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地方政府不清楚如何定位物流,归根到底还是不懂物流;二是各地发展物流的目标千差万别,政府与企业的目标可能不一致,甚至存在冲突。”一位不愿具名的物流企业负责人如此看待细则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  而据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在推进细则出台方面已经有所进展,但涉及核心问题协调难度比较大,一些部门在讨论细则出台的过程中态度非常好,但同时又难以有实质性表态和认可。”  一位接受采访的上海市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抱怨,“不同政府部门由于职能各不相同,政策上条块分割的现象比较明显。比如财政部门可能想如何省钱,税务部门则希望多收钱,而土地管理部门又寻思多挣钱等等。”面对现状,辽宁省发改委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则坦言,发改委作为综合部门,当然希望尽快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快速发展起来,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回报社会,目前行业只有积极争取各方理解与支持,一步步解决当前面临的难题,逐渐推进细则的出台进程,“现实情况确实是规划好做,但出台和落实政策难。企业的政策期待无非‘省钱、要钱、减化办事程序’这三个主要方面,但政府在实际出台政策时往往会出现与企业实际需求‘两张皮’的现象。”  鉴于目前协调难度大的实际情况,专家建议国家层面需要加强和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的同时,如果能够在部分地方先行试点,然后引导其他地方政府和企业定位物流,并制定政策目标,也许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如今,为了配合《规划》的实施,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措施。考虑到降低服务业税赋是国际通行的做法,目前上海已有99家物流企业享受了洋山保税港区免征物流运输等环节营业税的政策。   保持清醒认识   尽管业界对于细则政策的出台普遍流露出期盼心情,但有业内专家提醒:企业对于细则的出台要有清醒认识,“盼政策”但不能“靠政策”。“市场始终是第一位的,政策是第二位的。《规划》的出台唤醒了各行各业对物流的认识,刺激了市场,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政策对于物流企业有哪些具体优惠和支持,或是给钱、给物等,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  “政策主要解决两个均衡性问题:一是物流产业跟其他产业是否匹配,如果物流业滞后于其他产业的发展,就需要优惠政策加以匹配;二是物流行业内部的竞争环境是否平等,如果存在不公平竞争了,就需要出台政策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指出,归根结底,发展物流业主要还是为了配合国民经济其他方面的需求,最终是为提升其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戴定一认为,《规划》颁布以来的主要变化仍然反映在一些扶植政策、物流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若干热点上,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与我国较多依赖政府推进物流发展这种方式有关,这种做法虽然符合中国国情,但也要承认其局限性。”在他看来,政府在推进公共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是产业物流的专业化、个性化特点很强,政府的作用受到制约,必须更多地依靠企业、行业协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国外发展的实践来看,推进产业物流的基本方法是标杆法,即按不同的产业或细分行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统计数据,总结和提炼一套绩效考核体系,然后由行业协会动态地发布不同产业或行业绩效考核指标的先进水平和平均水平,使得企业能够“对标”,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并持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水平。“不同行业提炼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和绩效考核体系,有了绩效考核体系以后,就会成为企业的驱动力,企业自然会重视相关指标的提升和改进;同时,明确了业内绩效考核的最佳水平和平均水平,企业就能够找准对标的目标值。”戴定一介绍说,这一标杆法在欧美等国家较为通行,而且是引领产业物流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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