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宋清辉被扒出是中专生,清晖智库合法性成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03

经济学家宋清辉被扒出是中专生,清晖智库合法性成疑

  经济学家宋清辉被扒出是中专生,清晖智库合法性成疑,关于宋清辉到底是什么样的“著名经济学家”的讨论还在继续。6月15日,其创办同时担任首席经济学家的“清晖智库”所在地疑似被网友扒出。

  经济学家宋清辉被扒出是中专生,清晖智库合法性成疑1

  在社交账号认证为经济学家的宋清辉,被网友扒出是中专生。

  经济学需要大量的统计,分析,需要高等数学、概率论、统计学做支撑。我大学学的是工科,不是经济学,我只学过高等数学、概率论,高等数学、概率论在理工科大学本科属于基础课,都是必修的,在大学课程里算是相当难的,挂科学生最多的课程之二。

  没有高等数学、概率论,很难想象如何分析经济,如何当经济学家。

  分析经济需要统计,需要理性分析,需要高等数学、概率论、统计学,没有知识,没有学历做支撑,总不能凭感觉吧?我就纳闷了,在博士没有做出大的贡献,得到同行的认可之前,都不敢称“家”的年代,一个中专生是怎么做到经济学家的?

  这也太励志了吧?宋经济学家能不能分享一下你的励志故事,让我们这些普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更有动力去奋斗?

  中专转大专能做经济学家吗?一个字难。经济学涉及很多统计,需要高等数学做支撑,中专、大专学历的数学知识储备不够,很难胜任经济学家的工作。

  经济学偏向于理科,需要高等数学做支撑,也需要理性分析,分析的`方法也要应用高等数学、概率论、统计学知识。理科中的各种“家”,我们都知道,没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是不敢自称“家”的 ,也不好意思自称“家”,中专学历称经济学家翻车很正常,不翻车才不正常。

  经济学家宋清辉被扒出是中专生,清晖智库合法性成疑2

  关于宋清辉到底是什么样的“著名经济学家”的讨论还在继续。6月15日,其创办同时担任首席经济学家的“清晖智库”所在地疑似被网友扒出。截至发稿时,宋清辉暂未对此事表态。不过,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均未找到“清晖智库”的信息。

  “清晖智库”所在地疑似被扒出 记者致电遭否认

  6月15日,有今日头条网友称,实地探访了“清晖智库”的所在地——河南省拓城县一个带有底商、六层高的白色建筑,其中一家底商还是“黄焖鸡米”。

  不过,记者发现,该网友晒出的所谓“清晖智库”的办公地,事实上是河南康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所在地。根据企查查信息,该公司法人定代表人为宋清辉,注册资本150万,成立于2020年5月。该公司拥有“鑫顺发”商标,工商信息显示其属于“零售业”。

  记者也注意到,早在2015年前后,“清晖智库”就已经作为宋清辉就职的单位活跃在部分媒体上。“清晖智库”还曾经发布过“调研数据”,也就是说早已开始运作。这确实与河南康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有所出入。

  记者尝试拨打了该公司留下的手机号码。这个归属地为河南的号码,接电话的是位男士,他否认这个号码与河南康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对于“是不是宋清辉的电话”,对方也表示“打错了”。

  目前,该公司与“经济学家”宋清辉是否有关?“清晖智库”是否在该地址?截至发稿时,该公司以及宋清辉本人均暂未予以回应。

  企业查询系统找不到“清晖智库”

  有网友分析认为,宋清辉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获得的“经济学家”认证或就来自于其创立的“清晖智库”,因为多个平台的加∨认证均需要个人所在的单位或机构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

  那么,“清晖智库”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没有找到含有“清晖智库”字样的企业。而通过企查查也未查询到相关企业。

  在企查查系统中,能够找到的38名“宋清辉”以及84与之相关的企业。但除了上文提及的“河南康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设立在台湾省的“麦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多家通信有限公司外,其余大多是农业合作社、工程公司、商贸公司以及个体户。

  社会组织信息平台上查不到 “清晖智库”是否已登记成谜

  那么,“清晖智库”不是企业,会不会是民办机构呢?记者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清晖智库”,不论“组织状态”正常还是异常的名录,还是“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中,搜索“清晖智库”,均为“查询结果0条”。

  由于民办非企业机构划归民政部门管理,记者又在宋清辉的出生地河南和新在所居的深圳,两地民政部门的官网查询“清晖智库”,也没有搜索到结果。

  记者了解到,2017年5月,民政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社会智库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并且规定,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支持符合标准和有关法规规定条件的社会智库依法成立,未经民政部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的,不得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

  《意见》出台后,时任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对此进行解读时表示,《意见》要求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会智库的重要业务活动、依法接受境外捐赠资助、重大宣传活动、举办大型论坛和会议等重大活动要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社会智库开展涉外交流与合作,创办媒体和社交账户等应办理审批手续。此外,《意见》还要求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经社会组织登记、擅自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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