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1
台湾在古代曾被称为“夷洲”、“琉求”。据三国东吴人氏沈莹所著《临海水土志》称:夷洲在临海郡(即今浙江宁海往南一带)东南两千里,由此可以确知“夷洲”即今日台湾。《元史·琉求传》(二百十卷)中写道:“琉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界内彭湖诸岛,与琉求相对。”可见,琉求即指台湾。历史上,“琉求”还被写作“流求”、“琉球”等。明代,台湾被称作“鸡笼”,并已开始使用“台湾”这一称呼。当时的“琉球”指现在的琉球群岛。在明代,琉球群岛不属日本,有自己的政权。详见《明史·鸡笼传》和《明史·琉球传》。
三国时,孙权派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万余名官兵“浮海求夷洲及澶州”。详见《三国志·吴志·孙权传》。当时孙权的这支部队在台湾驻扎了一年时间,后因军士水土不服才返回大陆。详见《临海水土志》。这是台湾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政权统治及驻军记录。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宗主权属于中国。
《隋书·流求传》载:公元607年、610年,隋炀帝(杨广)曾两次派人到当时称为“流求”的台湾岛。第二次率兵万余人,从广东潮州起航,经一个多月的航行,到达流求时,流求人以为是大型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这是中国军队第二次来到台湾。
《元史·琉求传》载:元祖至元二十八年九月,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六千军往降之......冬十月,乃命杨祥充宣抚使,给金符,吴志斗礼部员外朗,阮鉴金部员外朗,并给银符,往使琉求。这就是忽必烈派人到台湾宣抚的记录。
元代在澎湖设立巡检司,并课税。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曰,澎湖“地隶晋江县,至元年间,立巡检司”,“职巡逻,专捕获”,兼办“盐课”。
明代,日本曾企图进攻“鸡笼”,琉求国派使者通知中国防备。《明史·琉求传》载:四十四年,日本有取鸡笼山之谋,其地名台湾,密迩福建。尚宁遣使以闻,诏海上警备。台湾位于大陆与琉球之间,从这里可以看出,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不是琉球的领土。
明朝在澎湖驻军。《明史·兵三》中记载:天启中,筑城于澎湖,设游击一,把总二,统兵三千,筑炮台以守。
明朝中叶,福建巡抚黄承玄基于当时倭寇侵扰中国,提出要加强澎湖防卫,并随时察视台湾。当时台湾北部的居民主要居住在鸡笼和淡水两个渔港,为防御的重点。详见《明经世文编·黄承玄》。
1603年,沈有容率军到台湾,驱逐倭寇。详见《东番记》。
明末,盘踞在台湾的海盗郑芝龙降明。经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批准,郑芝龙从福建向台湾移民。郑芝龙是郑成功的父亲。详见《赐姓始末》,黄宗羲著。
以上历史,都是台湾在被荷兰人侵占前的历史。荷兰政府不是统治台湾的第一个政府。早在三国,台湾就是东吴的统治下,说孙权到台湾当海盗毫无依据。孙权的部队从台湾带回原住民,并不能说明中国对台湾没有主权,也不是做海盗的依据。荷兰人才是入侵台湾。台湾的宗主权属于中国,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
就连荷兰人在《巴达维亚城日记》中也说:“台湾原是中国皇帝的领土,是我们和中国签了协定,才可以在这里通商。这个协定并不是和中国政府签的,而是和驻福建的军方、衙门签的,是他们默许的。”正因为这个协定的不正规,所以到现在,我还没有在史书中看到这个“协定”的名称。
郑成功在致荷兰殖民总督揆一的《谕降书》中严正指出:“然台湾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 台湾在清代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