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国土资源局职责进行了重大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效能。
在土地管理方面,新的职责要求加强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严格执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襄樊市国土局将强化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局性掌控,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对于矿产资源管理,重点在于加强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着重监管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这表明襄樊市对资源保护的重视和对环保责任的担当。
此外,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职业技能鉴定、颁证职责被大幅度削减,旨在简化行政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市民。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0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9]23号)精神,设立襄樊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