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湖南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详细规定了针对公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措施,旨在保障生殖健康和出生婴儿的健康。


第三十三条规定,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制度被建立健全,旨在防止出生缺陷,提升婴儿健康水平。对于医学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疾病,夫妻双方或一方应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结扎手术,若怀孕后胎儿被诊断出严重缺陷,应适时终止妊娠。


各级政府负有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责任,通过各种措施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供优生优育指导,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教育,并为育龄人群提供孕情检查和随访服务。


已婚育龄妇女需接受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避孕节育情况免费查访。计划生育服务必须依法进行,机构和人员需具备合法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严格执行手术常规,保障受术者安全。


对于孕产期保健服务,规定了接诊流程,要求查验生育证并报告无证情况。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只限于医学需要,禁止非医学目的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手术需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的组织供应、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协同相关部门对药具市场进行监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负责免费发放和管理相关服务。


扩展资料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最新规定,是于2007年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执行的。该规定共分7章54条,对计划生育相关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是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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