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致32死瓦斯爆炸事故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1-07

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起,宝马煤矿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大规模疯狂越界违法开采煤炭资源,累计越界采掘煤炭资源总量4061972吨,总价值102036.72万元。

宝马煤矿在越界区域内冒险蛮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引发瓦斯爆炸事故,宝马煤矿及其母公司宝马煤炭物资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应依法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赤峰监察分局等相关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日常监管严重缺失,未发现和有效制止宝马煤矿长期存在的越界违法开采问题,存在玩忽职守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处罚情况:

法院对邱则田等10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赵海生等7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高启柱等4人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吕虎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对鲍青春等10名国家公职人员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行贿罪或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致32死20伤!内蒙古煤矿爆炸案一审宣判,32名被告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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