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已交接清 ,但未满一个月,是否可以让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最好有什么法律依据

如果我写份工作交接单 并与接替我工作的人签字,是否代表我们工作已交接清,公司是否没权利在让我留在这里了吗?
辞职申请我已邮件形式和文字形式递交行政部,只是我现在怕工作交接清后公司不让走,非要让我等一个月

第1个回答  2011-11-07
1. 工作交接只代表内部工作职责转移, 但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 建议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7
公司同意当然可以。
要是公司不同意那你就得等满一个月,要不然就是违约。
第3个回答  2011-11-08
就看你的辞职申请上面直接领导栏签字后的备注是什么内容了,如果说经理在给你签字的时候备注交接期为一个月,那必须按流程进行了,不然你就属于违约行为。
第4个回答  2020-05-09
补偿金是单位解雇你才有你的,你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离职手续要单位认为完结之后才能开具
离职证明
,办理离职
只要一个月内公司办完你的离职手续就不违法
第5个回答  2011-11-07
辞职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如果单位同意,也可以少于30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