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业购入的一项无形资产原价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请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每年

乙企业购入的一项无形资产原价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请分别用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分别应计提的摊销额。

第1个回答  2011-11-07
年限平均法:
无形资产每年摊销额=(100000-10000)/5=18000(元/年)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直线年折旧率=2X(1/5X100/100)=40/100
无形资产第一年摊销额=100000X40/100=40000(元)
无形资产第二年摊销额=60000X40/100=24000(元)
无形资产第三年摊销额=36000X40/100=14400(元)
为了便于企业使用这一折旧方法,简化核算手续,有关制度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所以:
无形资产第四、五年摊销额各=(21600-10000)/2=5800(元)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1+2+3+4+5=15
无形资产第一年摊销额=(总价100000-残值10000)×(可用限5/年数总和15)=30000(元)
无形资产第二年摊销额=(总价100000-残值10000)×(可用限4/年数总和15)=24000(元)
无形资产第三年摊销额=(总价100000-残值10000)×(可用限3/年数总和15)=18000(元)
无形资产第四年摊销额=(总价100000-残值10000)×(可用限2/年数总和15)=12000(元)
无形资产第五年摊销额=(总价100000-残值10000)×(可用限1/年数总和15)=600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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