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4小时的“慢语”之弊,为害甚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1.案例内蒙古赤峰水污染事件
(事件发生至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用时72小时以上)
2009年7月23日,赤峰市开始出现饮水中毒。7月2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毒事件原因。从部分居民开始呕吐腹泻,到新闻发布会公布水污染之间的3天时间已有上千人受害,之后更有3000多人陆续发病,其损失已无法挽回。在未公布消息的三天之中,流传着人为投毒的传言,使得市内充斥恐慌。
谢新洲:网络上,每个事件的亲历者都是一个具有极强传播能力的个体媒体,人人可以参与网络“直播”,其中既有对事件真实情况的反映,也有因为传播过程中“信号衰减”和“噪音”所产生的流言和谣言。从个人言论的“涓涓细流”发酵成“舆论洪流”,4小时足矣,遑论3天!第一时间应该是以分秒为单位。
突发事件面前如何表现,不仅关乎一个地方或部门的“面子”,更直接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新闻发言人制度本来是政府与民众一种有效沟通的渠道,但值得警惕的是“慢语”。这一制度在有的地方甚至成了瞒报隐报事件真相、摆脱责任的保护伞,成了信息不公开的源头,成了新闻采访的障碍。
赤峰水污染事件的新闻发布之所以“慢”,除了意识上的问题,恐怕还是对新闻传播的客观规律把握不足,对网络时代新闻传播特点认识不清。“循先例”、“走程序”、“把好关”并没有错,但和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安定相比,第一时间的告知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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