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要锋芒太过显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4-15

锋芒本意是刀剑的尖端,比喻显露出来的才干。一个人若无锋芒,那就是提不起来,所以有锋芒是好事,是事业成功的基础,在适当的场合显露一下既有必要,也是应当。但锋芒可以刺伤别人,也会刺伤自己,运用起来应该小心翼翼,平时应插在剑鞘里。所谓物极必反,过分外露自己的才华只会导致自己的失败。尤其是做大事业的人,锋芒毕露既不能达到事业成功的目的,又失去了政治前途,甚至身家性命。所以,有才华的人应该含而不露,该装糊涂时一定要装糊涂,切勿恃才放旷,这样你就有双份的才华。

《老子·洪德》章说:“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意思是最聪明的人,真正有本事的人,虽然有才华学识,但平时像个呆子,不自作聪明;虽然能言善辩,但好像不会讲话一样。你有才华,那只是一方面的才华,我们必须把保护自己也算作才华之列。一个不会自我保护的人有才华,却过早地埋没了才华,不能为社会作更多的事,这样的才华有什么用呢?这样的才华仍然是小聪明啊!

秦朝的李斯祖先是楚国上蔡人。他后来归顺秦始皇,被当做客卿。开始当廷尉,后来作了宰相。他上书要烧书,在一起讨论《诗经》、《尚书》的都要杀头。于是他把儒生活埋,焚烧经书。李斯曾和宦官赵高造伪诏而杀了公子扶苏。后来他与赵高发生了矛盾。赵高对二世挑拨说:“李斯大儿子李由是三川守卫,同盗贼陈胜私通,而且丞相身居在你之外,权力却比你还大。”秦二世认为他说得对,于是把李斯关进牢房,用完五刑,在咸阳把他腰斩了。李斯临刑的时候,回过头对二儿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块出去,到上蔡东门去追野兔,怎么能够做到呢?”于是父子相对痛哭,他被灭了三族。所以胡曾诗说:“国成不解谋身退,直待云阳染血衣。”

张居正,明隆庆元年人客,后为首辅(宰相)。万历初年,神宗年幼,国事都由他主持,前后当政十年。当时军政败坏,财政破产,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危机严重。他以“竿盗即斩”的手段加强镇压,并进行一些改革。万历六年,下令清丈土地,清查大地主隐瞒的庄田;三年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把条项税役合并为一,按亩征银,使封建政府的财政情况有所改善。但他排斥异己,结党营私。生活腐化堕落,喜爱声色犬马,家中财物珍玩无数,还和妃子勾搭成奸,名声很糟。终于以“夺情”(即他贪婪权势而怕为父奔丧时权力被人剥夺,终于没有奔丧)为清礼所不容,等万历皇帝长大后,就没收了他的财产,还扒了他的坟墓,并为受张居正排挤的人逐渐恢复了官位。

明代魏大中在42岁时才走完了科举道路的最后一步,进士及第并被授予官职,当时是万历四十四年,朝廷一片乌烟瘴气。他官阶八品,在朝廷中尚无发言的地位。却对人对事都看不惯,看不惯还爱说,结果到处遭人白眼。他到哪里,哪里的官员便失却捞到好处的机会,而他自己却一点儿好处也不要,甚至不与人交往,这在官官相护的时代真是不可原谅的错误。他结交的几个人都是东林党人,与当时权势显赫的魏忠贤为敌。结果,他上书弹劾温体仁、魏忠贤奸党,反遭诬陷时,天启皇帝因为知道他过分廉洁而放过了他,但他终于还是被抓进狱中,被折磨至死。

海瑞,以正直廉洁而著名,到处主持公道,分割大官僚地主的利益,克扣下属,连纸张都不许多领多用,甚至要求必须写满——不能浪费,结果,一生被人排挤,到处碰壁,郁郁不得志。他仗着一身正气,谁都不放在眼里。结果是既无能力扭转世俗,也没有过一天舒心的日子,最终还被罢了官,遭贬谪。

如果这些人收敛一下锋芒,学会保护自己,一边为天下黎民着想。为社稷着想,一边实施自我保护,哪里还有这么多悲剧发生呢?实际上,两者完全可以兼顾,并不一定非要顾此失彼。历史上事业成功而且下场很好的人多得是,他们或者归隐,或者仍身居高位,这不是取得了双份的成功吗?事业成功而个人生活失败,怎么能算完全的成功呢?怎么能是大智大慧的人所为呢?

所以,无论是初涉世事,还是位居高官,无论是做大事,还是一般人际关系,锋芒不可毕露。有了才华固然很好,但在合适的时机运用才华而不被或少被人忌,避免功高盖主,才算是更大的才华,这种才华对国对家对人对己才有真正的用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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