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正常行驶,撞上逆行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出于对伤者医疗费

机动车正常行驶,撞上逆行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出于对伤者医疗费用的考虑,交警判了我们同等责任……经初步诊断,伤者盆骨轻微骨折,头部有轻微脑震荡。现在伤者家属要我垫付医疗费用……
1.像这种情况我还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吗?问了好多朋友他们都说不要垫付,垫付了这个钱很难拿回来,我按照保险公司的流程,找交警开了垫付通知书,准备找保险公司垫付。
2.交警判了同等责任,对方医疗费用要是超出交强险1.1万的范围,听说我的商业险只负责剩余费用的50%,另外一半要由伤者自己承担。而且我的修车费用保险公司也是负责一半。那么问题来了,伤者要是不愿意自己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怎么办,会继续找我麻烦吗?还有我另外一半的修车费用真的只能自己承担或者找伤者要吗?还是有别的处理办法。
3.伤者在治疗期间无法工作,以及需要人照顾,所涉及的误工费等该怎么处理,保险公司会报销吗?
4.假设伤者出院后有留下后遗症或者伤残,这个费用又该怎么算,保险公司会全额报销吗?
烦请专业人士或者经历过类似事故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不胜感激!谢谢!

第1个回答  2015-11-09
直接找保险,让保险公司垫付!不要私人垫付追答

直接让保险公司处理,按正规流程走就行了!你私人不要出面!扯不清的

第2个回答  2015-11-09
建议请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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