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2007年,国税请我为其代征零散税收,工资叫我到我所在的镇财政领取

到2013年3月,国税领导以财镇不请人为由将我辞退 ,无任何补偿。且这几年用人单位没与我签合同,没交保险,我根据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上诉到法院,法院根据国税和财政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书认定为是劳务关系,不支持我诉讼请求,这一切合法吗?急求解

第1个回答  201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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