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客人是交押金住店的,所以什么都是签单的,走的时候到前台结账这种。她其他消费都是结账了的,因为当时很忙,我把他当天中午用餐的那笔费用结掉了(当天中午的用餐单她也是签了字的),现在我拿着这个她签了字的用餐单和发票找到她和她的公司,好言好语的跟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她老是耍混!她现在不认账了,不愿意给钱,还说破坏了她的名义!酒店现在把我的工资扣了1000元,叫我自己去找她要,当时我眼泪都出来了,想想我这个农民工一个月才1000多块钱,就这样一下子被酒店扣了钱,叫我自己去找那位用餐的客人要!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拿着用餐客人亲笔签的单和发票她就是不给钱,还很凶!顺便说一句我们公司是重庆巴南区东泉镇东方温泉,那位客人是岛津公司的,在重庆解放碑。请问各位好心人我能收到这笔费用吗?用什么办法收?酒店方面扣我钱有什么不妥的吗?谢谢你们了!在线等!
我就是想咨询律师,可是一般的律师不给钱他都不理你的,这个上面有朋友懂法吗?我这个如果民事诉讼能赢吗?我不想到时候钱没要到还要倒贴诉讼的钱啊,我们打工的赚钱好不容易!我有她的一切消费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