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冯至诗歌——以《蛇》、《雨夜》、《十四行集》为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4
冯至写诗比较早,1917年到北京念书,赶上五四新文化运动,受其影响,开始了诗歌创作。二十年代初,冯至加入林如稷创办的浅草社,凭着清丽幽婉的笔调,与众不同的诗风,渐渐在诗坛上独树一帜。《昨日之歌》和《北游及其他》两部诗集收录了他在二十年代创作的近百首新诗,成就极高,被鲁迅称为“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

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文学革命推动下外国文艺思潮纷纷涌入国内,许多觉醒的青年和文学作者纷纷选择运用西方各种文学样式和创作手法来倾吐内心的苦闷和愿望,而受到不同文艺思潮和艺术方法影响的不同创作倾向的作家群又各自聚集为文学社。1922年林如稷发起创立浅草社,其骨干成员又于1929年组成沉钟社,致力于介绍外国文学。冯至在社团期间进行了大量的诗歌创作。

《蛇》是冯至于1926年创作的一首抒情诗,收录于诗集《昨日之歌》。爱情是文学创作中一个普众的主题,许多诗人都写爱情诗,冯至也写,却不是跟风。1926年的冯至还是个年轻人,生理、心理都会渴望爱情,但爱情又哪里是那般轻易得到?军阀混战,社会矛盾激化,黑暗的现实与美好的理想形成尖锐的冲突,诗人的内心是苦的、闷的。

诗歌《蛇》,取的意象独特,“蛇”是冰冷恐怖的生物。“我的寂寞是一条长蛇/静静地没有言语”,诗人把寂寞比作蛇,想象力奇特,寂寞如蛇那般细长、无言,开头第一句就把诗人内心的悲哀、孤独释放出来了。

“你万一梦到它时/千万呵,不要悚惧”,这句是劝告,说话对象是“你”,也即是心爱之人,但细读后会发现更多的还是一种独白自语。

“它是我忠诚的侣伴/心里害着热烈的乡思/它想那茂密的草原/你头上的、浓郁的乌丝。”诗人与寂寞为伴,唯有“乡思”,这里是谐音,“乡思”更是“相思”。蛇偏爱草丛,视之为故乡,这是蛇的“乡思”;“我”爱“你”,这爱犹如蛇对草丛的依恋,这是诗人的相思。

“它月影一般的轻轻地/从你那儿轻轻走过/它把你的梦境衔了来/像一只绯红的花朵。”将月影比喻蛇,形象地写出蛇的轻盈灵动感,蛇如月影似的走过,场面安静而神秘。蛇衔来了“你”的梦,这是诗人内心的渴望,但梦虽然是美好的,却也易碎、虚幻,这是诗人的苦闷。将梦比作“绯红的花朵”,神来之笔,“绯红”是羞红,是幻想甜美的爱情时留下的青春羞涩。

据诗人说,《蛇》这首诗是他看到一幅衔着一朵红花的蛇的木刻画后写下的。诗中多有浪漫主义色彩,填充着蛇的自然特征的同时,又将“蛇”视为寂寞的象征,以“蛇”为媒介向心爱之人发出内心的宣言,不得不说诗人的想象力是奇特的。诗人将内心的火热激情包藏于蛇的阴冷无声中,内敛的情感和节制的语言使得诗歌整体色调的偏灰暗,但又并不绝望,诗人描绘的是一种暗色调的美,灰色之美,寂寞之美。

《雨夜》是收录于《昨日之歌》的另一首诗。相对于《蛇》的无言、静谧,这首《雨夜》是热闹的,行人迷失在树林里,看见幽灵“又歌又舞”、听见蟋蟀“呜叫”、“风声雨声”、蝉鸣鸟叫,对于声音的描写十分丰富。但是藏在热闹背后的却是嘈杂、恐怖和疑惑。行人迷失在树林里,既因为风雨大作,也因为幽灵的歌舞;好在闪电照亮的道路,为行人找到方向,蝉鸣和鸟叫将行人唤醒。诗歌中的“迷失”多具有双层含义,这首《雨夜》中的“迷失”既是诗中行人迷失于树林,也是诗人自我在社会生活中的迷失。如此看来,诗中的幽灵、蟋蟀、蝉、鸟、风雨雷电便都有象征意义了。幽灵是诱惑、蟋蟀是干扰,蝉、鸟、闪电是理智,是一种唤醒迷途者的力量。这首《雨夜》写出了诗人因为人生的迷失而内心苦闷,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诗人开始对这种“迷失”作出反思,“可有个行路的人/在林里迷失?”,在诗歌写作中诗人开始寻找哲理性的意境,在表达内心情绪的同时追加形而上的疑问。这也是冯至的诗歌走向哲理性的一种趋向。

1930年冯至赴德国留学,攻读文学、哲学与艺术史,其间受到德语诗人里尔克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冯至受到存在主义的熏陶,诗歌创作开始带有明显的哲学色彩,并开始进行十四行诗的学习和尝试。

十四行诗是西方的一种诗歌形式,具有固定的韵律要求。1942年冯至出版了《十四行集》,一共二十七首诗,采用意大利十四行体,诗风大变,完成了从抒情诗向哲理诗的转变。

在冯至的《十四行集》中,“生与死”是其一大主题。诗人在诗中歌唱生命,也歌唱死亡,经历德国古典主义哲学熏陶的冯至,也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曾经的《蛇》的寂寞、《雨夜》的迷失,那些在一次次反省和回味中提出的尖锐的问题都开始迎刃而解,对于生与死的理解,诗人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诗人渐渐明白,生与死是无分彼此的,它们一样的庄严、一样的神圣、一样的不可亵渎。

《十四行集》的第一首诗中,诗人从两只交媾的昆虫身上看到了生命的终极。“我们赞颂那些小昆虫/它们经过了一次交媾/或是抵御了一次危险/便结束它们美妙的一生/我们整个的生命在承受/狂风乍起,彗星的出现”,生死之间并非直接的联系着,生与死的交融中夹杂着一种至高的无形的存在,“交媾”或者“抵御危险”,这种存在便是爱。爱,从“小我”之爱,到“大我”之爱,无论哪一种都是短暂的,爱的本质就是短暂的生命向着永恒的飞跃。昆虫交媾或者抵御危险,或许是死去了,但是它们的死亡孕育了新的生命,为延续新的生命而死去,为保护同类而自我牺牲,这是伟大的,这种死亡是超越一切的。生存的极限是死亡,那么爱的存在便赋予了死亡一次新生,生死轮转之间,生命的奇迹就此出现了,它们如彗星般短暂而美丽,如狂风乍起那样强大有力。诗人赞美歌颂那些小昆虫,其实也是赞美着生命的奇迹,

在《十四行集》的第二首诗中诗人给出了明确的对待生与死的态度。

诗中写道:“我们安排我们在这时代”,诗人写作《十四行集》的时候是1942年,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国内遍地硝烟,而此时的一些大学却显出相对安静的环境,成为了独特的精神家园。此时的西南联大作为大后方的最高学府,一大批诗人在此聚集,无论年轻的、年老的、成型的、尚未成型的,群英会集之下完成了一次生命的“沉潜”——经历的战乱的流亡,有了丰富的生命体验,面对现实与自然沉思默想,将中国这片土地正在经历的灾难和痛苦融入心中,形成了战争年代对民族、对人类命运的拷问。冯至的这首诗歌正是对身处于这样一个时代而产生的对生命本质的思考。

“什么能从我们身上脱落/我们都让它化作尘埃/我们安排我们在这时代/像秋日的树木,一棵棵”,在诗人看来,从我们身上“脱落”的并非都是“废弃物”,“化作尘埃”也并非意味着丢弃,而是“化作春泥更护花”。经受战争苦难的诗人发现,在这个特殊的时代里,“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将个人的死亡化作民族的养料,用有限的生命来延续民族的命运,牺牲“小我”来成就“大我”,这是诗人的抉择。正如诗人在第一首诗中赞颂的昆虫那样“它们经过了一次交媾/或是抵御了一次危险”,从而获得了生命的奇迹。

“把树叶和些过迟的花朵/都交给秋风,好舒开树身/伸入严冬;我们安排我们/在自然里,象蜕化的蝉蛾/把残壳都丢在泥里土里”。万物自然生长,秋天是收获,冬天是死寂,诗人将生命中的“树叶”和“花”采摘下来交给秋风。诗人的生命已经决定奉献给抗日战争、奉献给祖国和人民,对于个人生死,诗人已经看透,决定舒展着身子走进严冬,将躯壳丢下掩埋,任他化作尘埃,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从从容容,顺应自然发展才是对生死最大的尊重。

将自己安排给“未来的死亡”,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理性认知,只是在诗人的生死观念中,死亡并非单纯意义上的消逝,“未来的死亡”也并不意味着完全死去。正如“歌声从音乐的身上脱落/归终剩下了音乐的身躯/化作一脉的青山默默”,“歌声”是有限的,“音乐”是无限的,当“死亡”这首歌曲从音乐中脱落开来,音乐便化作永恒的青山。诗人通过对死亡的认识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所在,舍生忘死,有限和无常的生命只有竭力追求价值时才能得到永恒。

《十四行集》大多取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作为意象,将西方存在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中“顺其自然”的思想融入其中,它是冯至诗歌体系中最关键也是价值最高的成就,它是中国现代诗歌中最为集中好深刻的表现生命主题的一部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