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改写作文400字登飞来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6

1. 登飞来峰改写

改写

听说城外的宝林山有一座应天塔,我想应该是很美丽的吧。于是,我收拾好行囊,登山上塔去。

走到山脚下,抬头一望,高峰入云啊!我迈出脚步,向森林走去。这时是清晨,露水还没有干透;土地也是湿湿的,周围长满了杂草。多么幽静的山林啊!我怀着愉悦的心情加快了前进的步伐,走着走着,听着小鸟的鸣叫声,像一首天籁之音;看那淘气的小猴子,在树枝上翻来覆去,就只为摘那红通通的苹果,真是可爱;再看看那赤青的蛇,不要说碰啦,看了都吓得腿软啦!好久没有看见这么怡人的美景了。

山是尽管很高,但我一路看到美景都几乎忘了时间,忘了山的高了。几经千辛万苦终于登上了宝林山,但心里却又高兴,是那种说不出的滋味。再望望应天塔,一共十二层,外面铺着古铜色的瓷砖,更显韵味。我已迫不及待地登上塔顶,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正好听到鸡的啼叫,再看看那远处的群山,太阳正升起,那阳光正刺眼呢。不用怕飘浮的云层,因为我已经处于人间最高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遮挡我的视线,我大叫一声“啊”,几乎整个世间都听到,我很自豪。看,那绿油油的草地;看,那蔚蓝的大海,看,那金黄的田野,简单直高兴地流泪。于是,我留在那里,吃着可口的点心,喝着浓浓的红茶,欣赏那天上有地下无的天下美景,那是我一生难忘的地方。

我喜欢那登山的滋味,喜欢那自然的美丽风光。我一定会再去那里,那欣赏那美景,享受那种美好的感觉!

2. 登飞来峰改写成写景散文

楼主请把下面的稍微修改下就是一篇写景散文了这首诗的第一句,诗人用“千寻”这一夸张的词语,借写峰上古塔之高,写出自己的立足点之高。

诗的第二句,巧妙地虚写出在高塔上看到的旭日东升的辉煌景象,表现了诗人朝气蓬勃、胸怀改革大志、对前途充满信心,成为全诗感 *** 彩的基调。诗的后两句承接前两句写景议论抒情,使诗歌既有生动的形象又有深刻的哲理。

古人常有浮云蔽日、邪臣蔽贤的忧虑,而诗人却加上“不畏”二字。表现了诗人在政治上高瞻远瞩,不畏奸邪的勇气和决心。

这两句是全诗的精华,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人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应该放眼大局和长远。 在写作手法上,起句写飞来峰的地势。

峰在杭州西湖灵隐寺前,而峰上更有千寻之塔,足见其高。此句极写登临之高险。

承句写目极之辽远。承句用典,《玄中记》云:“桃都山有大树,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

上有天鸡,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即鸣,天下鸡皆随之。”以此验之,则“闻说鸡鸣见日升”七字,不仅言其目极万里,亦且言其声闻遐迩,颇具气势。

虽是铺垫之笔,亦不可等闲视之,实景语中的高唱。且作者用事,深具匠心。

如典故中“日初出照此木,天鸡即鸣”,本是“先日出,后天鸡鸣”,但王安石不说“闻说日升听鸡鸣”,而说“闻说鸡鸣见日升”,则是“先鸡鸣,后日升”。诗人用事,常有点化,此固不能以强求平仄,或用事失误目之,恐意有另指。

转句“不畏”二字作峻语,气势夺人。”浮云遮望眼”,用典。

据吴小如教授考证,西汉人常把浮云比喻奸邪小人,如《新语·慎微篇》:“故邪臣之蔽贤,犹浮云之障日也。”王句即用此意。

他还有一首《读史有感》的七律,颔联云:“当时黯暗犹承误,末俗纷纭更乱真。”欲成就大事业,最可怕者莫甚于“浮云遮目”、“末俗乱真”,而王安石以后推行新法,恰败于此。

诗人良苦用心,于此诗已见端倪。结句用“身在最高层”拔高诗境,有高瞻远瞩的气概。

转、结二句,绝妙情语,亦千古名句;作者点睛之笔,正在结语。若就情境说,语序应是“因为身在最高层,所以不畏浮云遮目”,但作者却倒过来,先说果,后说因;一因一果的倒置,说明诗眼的转换。

这虽是作诗的常法,亦见出作者构思的精深。这首诗与一般的登高诗不同。

这首诗没有过多的写眼前之景,只写了塔高,重点是写自己登临高处的感受,寄寓“站得高才能望得远”的哲理。这与王之涣诗“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相似。

前者表现一个政治变革家拨云见日、高瞻远瞩的思想境界和豪迈气概,后者表现要想取得更好的成绩,需要更加的努力的互勉或自励之意。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

与苏轼“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一脉相承,表现技法极为相似,王诗就肯定方面而言,比喻“掌握了正确的观点的方法,认识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就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就不会被事物的假象迷惑。”

而苏诗是就否定方面而言的,比喻“人们之所以被事物的假象所迷惑,是因为没有全面、客观、正确地观察事物,认识事物。”两者都极具哲理性,常被用着座右铭。

3. 【登飞来峰这首诗怎么写作文】

登飞来峰》为王安石30岁时所作。

皇佑二年(1050)夏,他在浙江鄞县知县任满回江西临川故里时,途经杭州,写下此诗。这首诗是他初涉宦海之作。

此时年少气盛,抱负不凡,正好借登飞来峰发抒胸臆,寄托壮怀。《题西林壁》为苏轼47岁时所作。

元丰七年(1084)四月,苏轼离任黄州、就职汝州时,途次江西游庐山,写下此诗。这首诗是他总结庐山之游的绝唱。

《东坡志林》载:“仆庐山诗尽于此矣”,可见这首诗是苏轼的精心力构,也是他勘透世情的杰作,悟彻人生的妙谛,此诗一出立成典故,雅俗咸通,竞相援引。两诗写作,一先一后,时间相隔34年,一写登飞来峰,一写游庐山,地点相去一二千里。

由此可知,王诗先于苏诗。也就是说苏东坡学了王安石。

4. 登飞来峰改写

改写听说城外的宝林山有一座应天塔,我想应该是很美丽的吧。

于是,我收拾好行囊,登山上塔去。 走到山脚下,抬头一望,高峰入云啊!我迈出脚步,向森林走去。

这时是清晨,露水还没有干透;土地也是湿湿的,周围长满了杂草。多么幽静的山林啊!我怀着愉悦的心情加快了前进的步伐,走着走着,听着小鸟的鸣叫声,像一首天籁之音;看那淘气的小猴子,在树枝上翻来覆去,就只为摘那红通通的苹果,真是可爱;再看看那赤青的蛇,不要说碰啦,看了都吓得腿软啦!好久没有看见这么怡人的美景了。

山是尽管很高,但我一路看到美景都几乎忘了时间,忘了山的高了。几经千辛万苦终于登上了宝林山,但心里却又高兴,是那种说不出的滋味。

再望望应天塔,一共十二层,外面铺着古铜色的瓷砖,更显韵味。我已迫不及待地登上塔顶,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正好听到鸡的啼叫,再看看那远处的群山,太阳正升起,那阳光正刺眼呢。不用怕飘浮的云层,因为我已经处于人间最高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遮挡我的视线,我大叫一声“啊”,几乎整个世间都听到,我很自豪。

看,那绿油油的草地;看,那蔚蓝的大海,看,那金黄的田野,简单直高兴地流泪。于是,我留在那里,吃着可口的点心,喝着浓浓的红茶,欣赏那天上有地下无的天下美景,那是我一生难忘的地方。

我喜欢那登山的滋味,喜欢那自然的美丽风光。我一定会再去那里,那欣赏那美景,享受那种美好的感觉。

5. 登飞来峰作文500字假如自己是王安石这样写

山是高耸的,塔是高耸的,山顶上的塔更是高高耸立的.飞来峰和它上面的宝塔总共多高?不知道.诗人只告诉我们,单是塔身就是八千多尺——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诗人还讲了一个传说:站在塔上,鸡鸣五更天就可以看见海上日出.请想想飞来峰那耸云天的气势吧!宝塔虽高,却不是高不可上.转眼间,诗人已登上塔顶,世界万物,尽收眼底,那游荡的云片再也挡不住视线了!“不畏浮去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乍听起来,是在谈论观赏风光的体会;可一寻味,便会从中领悟到一条人生哲理:在社会生活和思想修养方面,不也是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吗?!在诗人,这是雄心勃勃的自勉;对读者,这是引人向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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