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化学联赛简况

诸如时间,试卷分类,规则制度等等.

第1个回答  2007-10-21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实施细则

一、 初赛(省级赛区化学竞赛)的实施

1. 组织

初赛(省级赛区化学竞赛)的组织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负责,在省级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支持、监督与合作下,成立化学竞赛机构组织实施。各省、市、自治区学会须在每年竞赛前选定竞赛总负责人并上报中国化学会备案。

2. 报名

报名于赛前三个月开始。报名费应符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名前须向学生公布与竞赛有关的文件。坚持学生自愿报名的原则,任何学校和部门不得摊派,不得限制。报名时须向学生说明竞赛的具体要求,并发放准赛证。准赛证由各省、市、自治区竞赛机构负责人负责统一印制,不得翻印。准赛证上必须有编号、参赛学生的姓名、所在学校名称及近期照片、赛场地点(学校及教室)和竞赛时间(开始时间及总时间)等要素,并加盖相应印章。省级以下单位报名结束后应制作报名花名册(含参赛学生姓名、学校、编号、赛场、参赛总人数等要素,并预留竞赛成绩栏),复印上缴各省、市、自治区竞赛总负责人备案。各省、市、自治区竞赛总负责人汇总全省参赛学生名册(要素同上)后,于赛前1个月将参赛总人数报中国化学会办公室。

3. 试卷制作与分发

试卷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组织命题小组命题,于每年8月20日前定稿交予中国化学会办公室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人监制并装成小袋通过保密渠道分发至各省、市、自治区竞赛管委会指定的收卷人处。试题未经批准不得复制,一经发现使用未经批准而自行复制的试卷竞赛,竞赛成绩无效。竞赛试卷由中国化学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参赛总人数分发到各省、市、自治区竞赛管委会指定的收卷人处后,由总负责人于竞赛前按赛场人数在监督下分封后由各赛场监考负责人专程携往竞赛试场于开赛时当众拆封。分发与拆封均需签名存档。试题标准答案于竞赛后二天在因特网公布。

4. 竞赛赛场

竞赛赛场必须有各省、市、自治区选派的监考负责人在场, 各省、市、自治区竞赛总负责人须将分赛场和各赛场负责人报告中国化学会办公室。参赛学生必须持有准赛证。竞赛开始前须向参赛学生宣布竞赛时间与纪律。竞赛时间不得自行延长或缩短,不得提前开始、提前结束。竞赛结束由监考负责人当众封存应答试卷,签名后上缴竞赛负责人。

5. 评卷

评卷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区竞赛总负责人组织。评卷开始前由竞赛总负责人当众拆封应答试卷和空白试卷,并组织评卷教师讨论试题和标准答案后统一评分标准。评卷应采取流水作业,评阅人、审核人须在相应空白处签注姓名,不得拆解参赛学生姓名与所在学校。选手得分须复核,并按参赛学生的编号、姓名、赛场、就读学校等登录成册,备案。

6. 评奖

各省、市、自治区竞赛总负责人在赛后1个月内将申请评为一等奖的答卷密封送交中国化学会办公室,同时报送参评获奖学生名册(以成绩由高到低编排序号,含姓名、学校、得分和奖项)及参评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名单。报送人数须准确、及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中国化学会根据当年上级分配的获奖人数、以答卷成绩为依据,结合本省赛区参赛人数等要素,评定出全国各省级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由中国化学会办公室向中国科协报送,经核定后,下发加盖中国化学会印章的获奖证书。

二、决赛的实施

1. 选手的产生

各省、市、自治区参加决赛的选手从初赛一等奖获得者中产生。既可按初赛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确定符合规定名额的选手,也可组织再测试决出参加决赛的选手,究竟采取何种方式由各省、市、自治区竞赛委员会自行决定。各省、市、自治区为产生决赛选手组织的讲座与选拔赛试题均不应超过决赛试题知识水平的有关规定。选拔时间不应超过两周。已被选入省代表队的选手,可自愿退出,但必须出具本人及所在学校的书面证明。空缺由本省竞赛委员会按本省考察总成绩递补,不得由学生所在学校从该校参赛学生中替换。

2. 代表队

各省、市、自治区代表队由领队、观察员(各一名)及符合名额规定的选手组成。领队和观察员有责任、有能力参加试题讨论、评卷和协调评分。领队和观察员应代表全队而不是某个学校。

3. 报名

各省、市、自治区最迟在决赛前一个月向中国化学会办公室报送本省代表队领队、观察员和决赛选手及其指导教师名单,并抄送决赛承办单位。决赛选手所在学校应出具各科成绩(含体育)的证明。

4. 决赛承办单位

申请承办决赛的单位应提前两年提出书面申办报告,中国化学会根据申办者的师资力量、实验条件、经费筹措及组织管理能力等做出决定。决赛承办单位应派遣观察员考察上一届竞赛及冬令营的组织实施。决赛承办单位承担竞赛期间的组织、考务和会务工作,承担决赛的理论与实验命题的草拟,并提前一年向中国化学会报送命题小组成员名单。

5. 冬令营收费

由决赛承办单位与中国化学会商定。

6. 决赛试题制作

决赛试题初稿由决赛命题小组负责制作并提前半年报送中国化学会审查。审题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审题与定稿在上年11月底完成。提供审稿的试题文件构成如下:(1)各试题的来源、背景材料、命题思想、考核点;(2)理论试题(题面);(3)理论试题答卷纸;(4)理论试题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5)实验试题(包括原理、实验仪器、药品及其他材料、操作步骤、实验报告<包括数据填写表、提示与问答题等>);(6)实验试题背景(来源、命题思想、考核点、基本操作等)和预做情况报告;(7)实验试题答案与评分标准。(8)实验监考教师培训方案;(9)实验前向全体参赛学生宣讲的安全教育、实验新仪器及其使用方法。试题不得选自业已出版或试用的教科书、讲义、试题库、习题集、实验指导书、竞赛辅导读物等书籍或者业已在某省、市、自治区或全国竞赛中用过的竞赛试题或练习题。

命题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当届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本省、市、自治区代表队的培训。

7. 冬令营日程安排

冬令营的日程为:报到;开幕式;理论竞赛;实验竞赛;领队会议(1):预备会;领队会议(2):理论试题讨论会(分发理论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讲解试题背景材料和命题思想,讨论);领队会议(3):实验试题讨论会(分发实验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讲解试题背景和命题思想,讨论);领队批改本队选手的理论应答试卷(由竞赛考务组印发答卷复印件);领队批改本队选手的实验试卷(由竞赛考务组印发应答实验报告复印件);领队会议(4):协调评分(组织委员会至少提前半天通告协调评分的程序和时间表。各代表队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本队的协调评分,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可留待全部代表队协调完毕后裁决。每代表队最多2人即领队和观察员参加协调,领队和观察员代表所在省、市、自治区代表队,不代表某个学校,随队而来的学校教师不得进入场地参与协调,有何问题由领队进行协调。不允许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及其他人员进入协调地点。竞赛组织委员会工作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不该进入的人员进入协调地点,不听劝阻的学生将被取消当届评奖资格。领队会议(5):决定竞赛各类奖项获奖人数等;领队会议(6):竞赛研讨会(辅导经验交流、竞赛发展方向、通报有关竞赛的重大事宜等,议程与发言人在竞赛前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确定);参赛学生赛余活动(参观、讲座、晚会、游览、文娱体育友谊赛等);领队、观察员及其他与会人员的参观考察等活动;闭幕典礼。

冬令营从报到至结束不少于6天。谢绝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参加。

评卷小组活动日程为:评卷前的预备会议;应答试卷复印及分发;理论答卷评判;实验报告评判;得分统计表格制作;参加领队会议宣讲试题和平衡得分等。

监考人员活动日程为:监考前的预备会(学习监考人员守则、熟悉监考程序等);实验监考人员须提前两天集中食宿,预做实验,熟知实验内容及监考要求;实验竞赛前向选手讲解安全注意事项与必要的操作;监考;监考后的总结会(包括实验监考情况汇总)。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扩大会议,听取对下届竞赛活动的建议。

冬令营日程表应上报中国化学会审定并在报到日向所有到会人员分发。

8. 颁奖

决赛奖状由中国化学会颁发。获奖名单按竞赛章程确定,在冬令营闭幕式上宣布。发奖仪式按参赛证书、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顺序进行,发奖时不公布选手名次及选手所在的省、市、自治区。除奖状和参赛证书外是否颁发奖品由当届竞赛组织委员会决定。是否颁发冠名奖杯由承办单位和中国化学会商定。

9. 优秀指导教师

在冬令营闭幕式上中国化学会向决赛选手指导教师颁发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状。获得该荣誉称号的教师名单由各参赛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竞赛组织机构在决赛前向中国化学会申报。

10. 报道

有关竞赛的所有报道均须经中国化学会竞赛负责人审定,竞赛后由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委员会发布竞赛试题与标准答案以及竞赛结果。

参考资料:更详细的自己去中国化学会网站上看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