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负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8

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负什么责任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明确控制风险的费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包括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本体的风险以及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安全影响等。

设单位应当将风险评估的内容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在勘察档案、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档案、施工图设计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档案的编制过程中,明确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费用,不得随意压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费用。

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专案专户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工期定额,综合评估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地质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后,确定合理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建设单位应当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档案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察、设计和施工工期确定后,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确需调整且具备技术可行性的,应当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调整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涉及增加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或者指定分包单位。

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 一)国家和本地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住宅工程;

四)利用外国 *** 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和本地人民 *** 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相关的调查资料和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档案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档案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档案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档案不得擅自变更;涉及主要内容变更的,应当经原施工图设计档案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违法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装置的供应单位。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其中,新建住宅工程应当先行组织分户验收。

第十九条   在新建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交纳物业保脩金。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并经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稽核同意的,可以免予交纳物业保脩金。

设工程使用建筑幕墙的,应当符合本地人民 *** 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建筑幕墙的维修。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构筑物的明显部位镶刻建筑铭牌,标注竣工时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专案主要负责人姓名。

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评价

已经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施工,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哪个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明确控制风险的费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风险包括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建设工程本体的风险以及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的安全影响等。
建设单位应当将风险评估的内容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在勘察档案、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档案、施工图设计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档案的编制过程中,明确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费用,不得随意压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建设工程专案专户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费用。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工期定额,综合评估工程规模、施工工艺、地质和气候条件等因素后,确定合理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建设单位应当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档案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确定后,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确需调整且具备技术可行性的,应当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调整勘察、设计和施工工期涉及增加费用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或者指定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一)国家和本地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住宅工程;
(四)利用外国 *** 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和本地人民 *** 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相关的调查资料和保护要求。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档案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档案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档案进行审查。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档案不得擅自变更;涉及主要内容变更的,应当经原施工图设计档案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违法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装置的供应单位。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其中,新建住宅工程应当先行组织分户验收。
第十九条 在新建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交纳物业保脩金。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并经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稽核同意的,可以免予交纳物业保脩金。
建设工程使用建筑幕墙的,应当符合本地人民 *** 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建筑幕墙的维修。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构筑物的明显部位镶刻建筑铭牌,标注竣工时间,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专案主要负责人姓名。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仃的质量安全责任书怎么写

这是我们公司用的给你参考一下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安全施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施工双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施工责任,保障施工双方的财产及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责任状如下:
一、 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等法律规定,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安全施工工作会议,统筹安排工作,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级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年度安全施工规划;各施工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认真审阅并签属<>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安全施工;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建立和规范安全施工工作管理档案;认真完成安全施工各项任务。
二、 乙方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职”的要求,各施工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援安全工作,必须熟悉和了解本区域的安全施工情况,严格按照<>和国务院302号令的有关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 乙方建立本单位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组织,抓好安全施工监督管理网路建设,足额配齐安全施工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部门的全面建设,确保安全施工监管网路真正发挥作用;认真开展“安全管理规范”活动,规范安全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乙方安全管理做到如下要求:
1、 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
2、 各单位施工人员统一办理工程现场进出证,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厂区进行破坏活动。
3、 各单位严格管理各自人员,如出现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将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1000元-5000元)。
4、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有相应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操作。
(二)乙方施工材料及废料的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以下几点:
1、 施工材料因需要运出现场时,必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送达甲方建设部相应部门核实,由甲方建设部开具出门证明并盖章方可运出。
2、 施工过程中废弃材料的处理,要服从甲方建设部统一安排,严禁私自把废品收购人员带入施工现场,造成施工现场混乱防止出现偷盗现象。
四、 乙方要认真配合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 乙方各施工单位要指定相应安全负责人,凡是动火动电施工都应有安全负责人监督。
2、 甲方建设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各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将勒令该单位停工整顿并做相应处罚。
3、 乙方各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巡视、纠正,甲方警卫人员进行协助,共同维护秩序。
五、 乙方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的各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整改工作;通过治理整顿,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六、 乙方要严格对伤亡事故的查处工作,事故及时统计上报,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最迟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3小时,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七、 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 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规定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 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现场施工安全规定》等安全技术档案。
2.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特别是可能造成停电、触电、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3. 开工前,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要定期组织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4. 甲方应定人、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二)乙方安全责任:
1. 开工前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认真学习甲方提供的《现场施工安全责任状》等安全技术档案,经甲方有关人员稽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 开工前乙方应与每位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技术责任书》。
3. 开工前必须编制《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供甲方审查。
4. 施工中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规范行为。
5. 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 由於乙方原因发生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牴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十、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交工业园保卫科备案存档一份,自双方签 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时间: 时间:

施工质量监督手续是施工单位办理还是建设单位办理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质量报监是有建设单位去做的,安全报监是由施工单位完成的。(现在都是网上完成的,无纸化办公)
完成这两项的时候还有个许可证申请,这是甲方来办的,千万别忘了,我以前弄得时候就忘了这个,被罚了10000,还弄了个通报。

对专案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的是谁

国家有明确规定,施工专案的安全生产由施工方负责。但是为了更加明确这一责任,一般业主仍然会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类的责任切分档案。
所以在施工单位的专案管理机构中,会有明确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但是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会认定第一责任人是专案部的第一负责人;而在施工单位以外的人员而言,施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法人是事故的第一负责人。
施工质量更加明确,是由施工单位负责;专案部第一负责人负责质量,一般会指定专人负责以保证施工质量。
如果有监理单位,监理会处在第三方的角度,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由谁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之所以是这样规定,个人理解,是因施工单位是实施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无论是好还是不好,都不是检查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而监理是监控主体,对施工过程具有一定的控制职权,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应有的监理责任;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对此是没有责任的。个人理解,供你参考。

建设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不合格如何下书面档案

直接下整改通知单,或者通知监理,以监理的名义下监理整改通知单。主要内容有:
1、描述现场存在的问题;
2、整改要求;(这条可以有具体要求或者笼统要求);
3、整改期限。
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档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档案进行补充、修改。

《消防法》规定那些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设计、施工、监理、业主都有要求。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代表质量责任书和负责人质量责任书

加强队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教育,坚持每项工程都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定期队重点各工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定各项工作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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