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可法院没有做保全,也不下达不予保全通知书,是否违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12-21

证据保全是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可以向公证处进行保全申请,现在办理证据保全可以在线上办理,不用到场和排队,快速完成保全,提供公证书,有公证处备案,安全可信,一周时间左右就可以完成全部工作。
1在支付宝或者微信上搜索《跑政通》
2进入小程序,找到《保全证据公证》点击
3可以看到很多需要保全的内容,选择需要的内容
4点击下一步,可以看到价格收费,填写内容
5马上会有保全的工作人员和你联系对接材料。    

第2个回答  2011-12-04
庭后 又说电子邮件真实性不能确定,不予采信。那就是法院否认这个证据的有效性,那当然不予保全了。追问

应该是 法院根本就不想采信,所以才不给保全的.这应该是违法的;法院不给保全,应该在开庭前下达不予准许证据保全通知书.

追答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你百度一下

第3个回答  2011-12-03
你这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啊?
你怎么详细描述下你这个案子是什么情况么?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予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追问

谢谢 答复
是上诉中诉讼保全申请, 是申请法院对一封电子邮件 作证据保全!可是法院没有给做保全,也没有下达不予保全准许裁定书, 开庭后 又说电子邮件真实性不能确定,不予采信.

追答

电子邮件因容易篡改,除非对方承认,否则法院一般都不认可。

追问

谢谢 答复
这封电子邮件是国家信息中心发送的查询域名注册信息正式答复,不是被告发的.国家信息中心是承认这封电子邮件的.我申请法院通知国家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发邮件者)出庭作证,可是,法院没有通知.我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也没有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