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农牧业局的直属单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赤峰市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
副处级行政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有关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赤峰市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编制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市乡镇企业工作。
畜牧业现代化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畜牧业方面引进资金项目及回收贷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负责我市项目区国际农发贷款与配套资金的回收与管理工作,向市政府及农业部、自治区畜牧业厅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项目区农发贷款回收审计和配套资金回收再使用的监督工作。承担市政府项目区和各级政府每年两次偿还贷款、催贷及后续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阿、右、克、翁旗项目办做好项目的巩固、提高及后期监测管理建设工作。负责我市北方草原项目区畜牧业新上项目的引进、申报、管理,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及接待专家工作。负责红山区澳大利亚政府贷款回收及草产品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赤峰市草畜产品开发技术服务站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赤峰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处级全额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
针对全市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应用技术和技术开发研究;承担国家、农业部、自治区和赤峰市下达的农业科研项目,进行科技攻关、配套技术组装,为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农业信息、科技管理等软科学研究;加强农业科研单位的横向联合;对自治区、赤峰市确定的重点科研项目进行协调和指导;开展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工作。
赤峰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
处级全额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
编制本所畜牧科研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畜牧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开展畜牧兽医等学科的研究和开发,为全市畜牧业生产服务;承担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下达的科研项目。
赤峰市农牧业机械化研究推广中心
科级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
贯彻执行有关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机化促进法》的要求,依法开展工作;承担自治区和赤峰市下达的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引进、推广项目,新技术和新机具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农牧机发展规划、推广项目的编制和实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培训;开展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加强横向联合与技术交流;负责全市农机推广项目的推荐立项、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及验收评审;承担自治区委托的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旗县区农机推广工作。
赤峰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科级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同时挂赤峰市植保植检站、赤峰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赤峰市农牧业科技教育工作站、赤峰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
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负责制定并实施植保植检技术、农药、药械的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行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负责重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负责全市农牧民科技培训;负责全市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鉴定工作;承担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土壤、肥料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新肥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土壤资源和宜农荒地资源调查、评价、利用、规划;负责全市中低产田改良计划的制定及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耕地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等工作。
赤峰市农牧业机械监理所
科级全额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技术检验、安全检查;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和审验;纠正农业机械违章;处理农业机械事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旗县区农机监理所(站)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
赤峰市种子管理站
科级全额事业单位
负责全市种子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种子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农作物品种管理,对农作物新品种引进、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审定进行管理;审批和签发以及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调运许可证》等证件;依法规范种子市场和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案件;管理全市农作物种子南繁、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工作;承担全市种子行业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等;负责全市种子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
赤峰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
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同时挂赤峰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农牧民负担预算、决算使用的监管;负责农牧民负担执法检查、信访接待、案件查处;负责全市农村牧区财务及集体资产的审计和集体资产所有以的界定;负责农村牧区财务违纪案件和集体资产产权纠纷案件的查处;负责农村牧区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农村牧区财务公开制度实施及检查;负责土地、草牧场以及其它农牧业承包合同签订的指导、鉴证、确认无效合同,以及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负责全市农村牧区土地及草牧场承包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全市农村牧区土地及草牧场流转的管理;负责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和农牧民经纪人队伍建设;负责农牧业经营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赤峰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科级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同时挂赤峰市农业信息中心牌子。
负责全市农牧业资源区划管理的日常工作;开展农牧业资源调查、统计和监测业务;组织编制农牧业资源区划及农牧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组织对农牧业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持续利用影响评价;开展农牧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和农业农村牧区可持续发展实验示范;为政府宏观决策与管理提供农牧业信息服务;为全市农牧业系统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全市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农牧业企业、农牧民提供农牧业信息服务。
赤峰市农业环保能源站
科级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同时挂赤峰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有关农业环境保护、农业能源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并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实施生态富民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核、上报、检查、指导、验收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农业建设的管理和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开发、管理试点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环境监测网点的指导,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化验、评估;参与全市范围内农业区域污染事故、资源破坏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绿色食品标志的审查报批与管理;负责全市无公害农畜产品、有机食品的产品认证,并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检查与质量监控;开展与认证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宣传等工作。
赤峰市农业多种经营管理站
科级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全市农业多种经营生产制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提供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开展多种经营产供销调研、为政府宏观决策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负责多种经济作物(果树、蔬菜、甜菜、甜瓜、食用菌、花卉、药材等)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示范、引进推广;负责经济作物标准化栽培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的推广;负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设计和技术引进示范推广;负责果品贮藏加工技术指导;负责名、优、特农产品的开发;负责多种经营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
赤峰市国营农牧场综合服务站
科级全额公益性事业单位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农垦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市农牧业局有关农垦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农垦内部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及对外协调工作;负责农垦建设,生产项目的评估、论证、指导和农垦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农垦系统产业化建设;指导农垦系统的商品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负责指导农垦系统农、牧、林、水、农机等涉农学科的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工作;为全市农牧场生产提供科技指导、技术咨询,开展实验示范和科技推广;对全市农牧场的科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和维护农垦系统微机网络系统,保障信息畅通。
赤峰市动物防疫站
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
配合农牧业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畜牧兽医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各级动防工作机构完成畜禽保健、防疫、检疫和普通病的诊治;负责畜禽疑难病和新发病的诊断和防治;负责主要疫情的监测和扑灭;开展人畜共患病的防治,维护社会公共卫生;负责司法和兽医卫生监理部门委托的兽医技术鉴定工作。
赤峰市草原工作站
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同时挂赤峰市牧草种籽工作站的牌子。
配合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草原建设与技术推广计划,组织全市草地管理、保护、建设及合理利用方面技术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人工草地与半人工草地和饲草料加工的推广工作;负责草原适用增产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工作;负责草原鼠、虫、病害与毒草的预测预报及防治技术工作;负责全市人工及野生牧草种子生产的技术指导,生产种子及建设用牧草种子的监督、检验,种子田的设计,田间管理;负责草原技术的咨询服务,信息交流;受赤峰市农牧业局委托在全市范围内承担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承担全市草原保护、建设、规划、利用工作。
赤峰市家畜改良站
科级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同时挂赤峰市家畜冷冻精液站和赤峰市种畜禽监测管理站牌子。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畜禽改良、育种及区域发展规划;负责禽畜品种的选育、改良和新品种引进;依法对种畜禽的生产、经营、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对种畜禽进行普查、鉴定、建档立卡;依法打击种畜禽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优良畜禽的调入、调出、调剂和管理;配合农牧业主管部门完成全市家畜改良、家畜配种任务;负责优良纯种种公牛的饲养管理、种源开发利用;负责种公牛精液的采集、检验、冻精颗粒的制作、贮存、发放和保证全市家畜改良配种的冻精使用和供应;负责液氮的生产、贮存,保证全市家畜改良配种所需液氮的供应;负责与种公牛饲养想配套的饲料生产、加工、调制和贮存保障。
赤峰市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
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动物防疫的证、章、标志的监制、核发、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工程审验,检疫检查;负责从业管理的操作规范和规程的制定;依法处理、处罚动物防疫违法案件。
赤峰市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
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全市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全市草原监督管理系统的人员培训、考核;负责全市草原资源与生态的动态监测和草畜平衡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草原权属的审核、登记、管理的相关工作及其争议的调解、调剂工作;对征收或征用草原和草原建设项目等进行现场勘验、监督检查,处理临时占用草原的有关事宜;负责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草原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负责草原防火的具体工作。
赤峰市兽药监察所
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兽药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内蒙东部盟市的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技术仲裁,并根据每年上级部门制定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定期对兽药产品进行抽检,严把兽药质量关;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情况;指导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质检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并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开展有关兽药质量、兽药标准、兽药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工作及兽药残留的分析和方法研究;参与兽药厂的考核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把关;协助农牧业局搞好兽药市场管理工作。
赤峰市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宣传、贯彻、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有关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负责对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审查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动物性饲料生产安全卫生合格证,饲料产品批准文号进行初审和技术审核;承担所辖区域的饲料产品监督抽查和监督检验和技术仲裁;调查、了解本辖区内饲料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并指导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制件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并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开展有关饲料质量、饲料标准、饲料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工作及饲料违禁药品的分析和方法研究,开展无公害饲料产品的检验和各类委托检验。
赤峰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验站
科级全额事业单位
完成赤峰市农牧业局和自治区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验站下达的各项任务,负责辖区铁路运输的动物检疫和执法工作;负责铁路建筑工程在动物防疫要求方面的审批和验收;执行监督任务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程序进行处理;负责铁路运输车辆兽医卫生管理,实行监装、监卸、补检、重检和消毒工作;负责铁路运输卫生指导、动物防疫科技宣传和技术推广工作;纠正和制止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决定行政处罚,鉴定和裁决运输环节中发生的兽医卫生技术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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