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6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其主要任务包括:


首先,委员会致力于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执行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作为出资人,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强化资产管理。


其次,他们代表省政府在部分省直企业设立监事会,审核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并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这确保国有企业在监管框架内的高效运营和透明度。


委员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包括负责人的任免、考核以及业绩评价和奖惩。他们致力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激励和约束经营者行为。


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委员会通过统计和稽核手段进行监管,并构建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保护出资人的权益。


此外,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和规范。


最后,他们还承担着对各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责,以及处理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交付的其他重要事项。




扩展资料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字20041号)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的。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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