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管辖区的户口迁移要那些手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7

在一个管辖区的户口迁移要那些手续

1、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2、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 *** 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渠县的户口迁移到浙江需要那些手续

    户口迁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找到你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就证明有人会收你了

    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迁移证,该派出所会在电脑上调整你的户籍档案到你需要转入的派出所,并将户籍卡/迁移证交予你

    你拿着这个证件再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簿即可。

姑娘外嫁户口迁移要那些手续

先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男方户籍地办理准迁手续;再带着在男方户籍地出具的准迁手续及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地办迁出手续;然后带着这些手续及证件到男方户籍地落户就可以了。

阜阳同镇户口迁移需要那些手续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当事人本人,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再回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同一个县,乡的户口迁移到镇,女方迁移到男方这,都需要那些手续?

在女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一张女方户口迁移证明,拿到
镇所在派出所,他们会给你一张户口迁入证明,这样就ok了。

山东省 户口迁移需要那些手续

步骤:
1在接收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入证明;
2持准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户口迁出手续;
3到接收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即上户手续。
(这里边,最主要的是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准迁入证明)

成都龙泉驿不跨区户口迁移要那些手续

您好,很高兴解答您的问题。
户口迁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找到你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开具准迁证。这就证明有人会收你了,然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准迁证,该派出所会在电脑上调整你的户籍档案到你需要转入的派出所,并将户籍卡/迁移证交予你,你拿着这个证件再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簿即可。总共只需花15元。

户口迁移证需要那些手续,怎么办

办户口迁移证,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或购房等。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购房合同、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现在户口迁移需办那些手续

请说明你是什么情况,不同的情况迁移方式也不同,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人才引进户口迁移,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研究生先落户后就业,结婚落户,亲友投靠落户等等

长春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那些手续,证件?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注意: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跨所户口迁出:须持迁入地和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跨所迁出立户的:须先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派出所所内户口移居:须持双方户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证照片一张(16岁以上移出人员均须交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所内移居手续;立户的须持迁出地户口簿和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办理户口所内移居手续(16岁以上迁移人员须交身份证照片一张)。
所内移居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户口市外迁入入户:
购房、投靠亲属、调动、投资纳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分配人员,农转农投亲,非转农投亲市外迁入入户:须凭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毕业生持迁移证未入户的凭分局审批手续),迁移证,迁入人身份证(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和居民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指16岁以上迁入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收缴原身份证(也可在回执上注明交旧换新,领新证时交回旧身份证),同时办理身份证换发手续。市外迁入人身份证丢失的办理身份证补领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或临时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招生入户:因招生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须持招生手续,学生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大头黑白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分配入户:派出所户籍室只办理毕业生分配入户,入户时凭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毕业生分配《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本市生源毕业不参与分配回郑入户:须持原迁出地派出所户口迁出证明,学校不分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迁移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市外迁入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地须是该毕业生直系亲属家中)。
农业户口考入大中专院校要求就地农转非的:须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原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农业户口学生毕业分配要求农转非的:须持省、市教委或省、市大分办、劳动局(技校生)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派遣报到证》,单位接受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需迁往市区的,就地农转非后移出。
(农业户口就地农转非的,每月月底应将数字和手续报分局审核)
出国人员回国入户:应持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二张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证明,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退伍战士异地安置入户:须持退伍办户口入户介绍信,入户地户口簿(需是直系亲属)或住房证明,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证明中需证明姓名、性别、住址、年龄、民族、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办理情况,何时入伍注销户口等情况),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张(身份证快证需四张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转业干部安置入户:须持市退伍办户口介绍信,区武装部预备役军官登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依据本人档案注明入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自谋职业的由退伍军人安置办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身份证照片二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刑满、解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须持释放、解教、假释、保外就医证明,入户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原注销户口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二—四张,由入户地责任区民警签字后,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增加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入户:须持《生育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计划内婴儿随父入户的:须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未随母入户的户籍证明,《生育证》(外地《生育证》须到入户地“区计生委”审核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地《出生医学证明》须到区妇幼保健院审核盖章),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入户时收缴《生育证》原件和有关证明。
计划外、非婚生婴儿入户:凭市局、分局的审批手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入户地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弃婴入户:凭市局的审批入户手续,《收养证》复印件,入户地户口簿(户口簿须是婴儿父或母的)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往市外的:
1、 本市居民要求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往省外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由学校集体户口迁往市外的:凭省、市大分办、教委、劳动部门的就业(派遣)报到证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4、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参与分配由学校迁回原籍的:凭学校毕业生分配部门出具的不参加毕业分配证明(留存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户口注销:
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退伍入户时发还本人。
逮捕、劳教户口注销:凭本人户口簿和逮捕、劳教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出国人员户口注销:居民出国出境超过一年的,应凭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其他减少办理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登记后妥善保管,待回国入户时发还本人。
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其亲属须持其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下列证明材料到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1、 居民在医疗单位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 居民在家中正常死亡的,持居(村)委会或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火化证可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 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
注意:居民死亡注销户口的同时应缴销其居民身份证,登记造册,剪去身份证印章部位一角作废。
立户、分户
1、 立户:因移居、分房等需申请立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到派出所编排门牌后,办理立户手续。
2、 分户: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集体户立户
1、 集体户立户的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地址(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签订五年以上租赁房屋合同的),企业单位需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社会团体要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到派出所提出立户申请,办理立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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