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7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临政办[2012]114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哲商小学240人、临海小学520人、巾山小学120人、古城小学(含利弄)240人、临师附小160人、回浦实验小学240人、鹿城小学160人。
二、学区划分
2015年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
三、招收学区学生、统筹安排对象及体育特长生
(一)学区内学生。下列对象属于学区内学生:
1.适龄儿童具有本学区户籍,且父母房产(用途为住宅,下同)在本学区的;
2.适龄儿童及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但父母在古城街道内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在本学区的;
3.适龄儿童及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但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房产,在本学区所在地租住三年以上的(提供相关租住证明,时间为到本办法公布之日连续满三年,并经调查核实);
4.适龄儿童具有本学区户籍,其父母在本学区的房产被拆迁尚未安置的(提供拆迁协议和市级相关单位证明);
5.适龄儿童及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指农业户口)的村民子女;
6.在本学区居住的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
(二)统筹安排对象。经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等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三)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及人数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确定,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布点进行核准。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四)招生时间及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请于6月20日、21日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验证。
各学校应根据本实施办法,在6月15日前张贴招生通告,把入学资格、验证时间及须携带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各学校负责对适龄儿童的报名资格进行调查核实,7月5日公示学区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录取注册;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8月30日到学区学校报到注册。
四、摇号录取的批次及对象
(一)招生学校及名额。上述公办学校若有空余学额,经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学校及名额。
(二)招生对象及办法
1.第一批次
(1)报名对象: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但不具备学区内学生或统筹安排条件的对象。
(2)录取办法:若招生数大于报名数时,报名对象予以全部录取;若招生数少于报名数时,采用摇号办法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在上述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中抽签录取。
2.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录取完毕后,学额仍有空余的,允许招收第二批次。
(1)报名对象:适龄儿童具有临海户籍,但其户籍未在本学区,而其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具有临海户籍,但其户籍未在本学区,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房产,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有房产的。
(2)录取办法:若招生数大于报名数时,报名对象予以全部录取;若招生数少于报名数时,采用摇号办法录取。摇号未录取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按规定安排就读,也可在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中抽签录取。
3.第三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额仍有空余的,允许招收第三批次。
(1)报名对象:学区范围内具有临海户籍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学区范围内具有临海户籍的企业单位职工子女(需提供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协议、工资清册及社保缴费证明)。
(2)录取办法:若招生数大于报名数时,报名对象予以全部录取;若招生数少于报名数时,采用摇号办法录取。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第四批次。第三批次录取完毕后,学额仍有空余的,允许招收第四批次。
(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且在古城街道区域内经商、务工三年以上人员的子女(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清册等相关有效证明)。
(2)录取办法: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在两所及以上学校报名的视作无效)。若招生数大于报名数时,报名对象予以全部录取;若招生数少于报名数时,采用摇号办法录取。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报名及录取时间。第一、二批次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20日、21日到学区学校验证,7月8日上午摇号预录取、公示期3天。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须持相关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9日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验证,7月12日摇号预录取并公示1天;第四批次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须持相关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3日到选择的学校报名,7月16日摇号预录取并公示1天。摇号预录取的具体办法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公布并实施,摇号预录取时,邀请人大、政协及教育系统行风监督员等参与监督。
相关学校要及时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及时上报、公示学额空余情况。所有被录取的学生须在8月30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非本市户籍,在古城范围内工作居住的,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申请*时间)的流动人口,按《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政办发〔2014〕128号)的规定执行。
六、统筹安置
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符合条件的遗漏对象,经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由古城街道中心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2.古城街道各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3.有关户籍与房产取得时效问题的操作办法
临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日
附件1:
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1.哲商小学学区:东从东湖路与东门后街交叉处(凤凰照相馆)开始,北上直到城墙为界;南从东门后街东端向西连接至西门街128号(璎璐街口)以北;西从璎璐街南端(璎璐街2#)北上至广文路(机关幼儿园处)转西直上原台州卫校至城墙的以东以北所有范围。
2.临海小学学区:北自原老鹰转盘沿崇和路往西至人民路口,再沿人民路往南至巾山中路,再沿巾山中路往东至台州府路,再沿台州府路往南至江边防洪大坝以东;东至立发路(直线南北延伸)。立发路以东包括原国庆、西洋、水云塘、谢里王、大柏叶、良种场村民及员工以及有古城户籍并在古城该辖区有产权房的居民。
3.巾山小学学区:北:东门后街东起东湖路,西接西门街到紫阳街原十字街以南;东:北起东湖路与东门后街交叉口,往南延接巾山西路2号,即拐接天宁路与巾子巷相接再往南直上至巾山佛灵岩寺以西;南:东起佛灵岩寺延巾山岗至天宁寺塔西城墙以北;西:北起紫阳街224号,往南直至南门城墙以东。
4.古城小学学区:璎璐街双号门牌以西;接西门街往东至十字街口以南;紫阳街1-315号以西(十字街口至南门城墙);璎璐街与市机关幼儿园丁字口往西直至原台州卫校门口的以南所有范围;合利村;望江门对面东起灵江村高阳,西至原烧碱厂及原利弄学区的利弄、龙潭岙、两桥、梅浦等村的村民子女。
5. 临师附小:望华门天宁路口往西到原花仙子美容店西巷南直上巾山延伸到天宁寺门口的东南面所有居民区;望华门天宁路口起往东(巾山中路)直到台州府路口电信大厦以南转台州府路向南沿伸到防洪大坝以西所有居民区;灵江南岸的巾山村、下桥村、特产场的村民及员工子女以及该区域内具有古城户籍并有产权房的居民子女。
6. 回浦实验小学:东湖路北上直至城墙以东;巾山中路西起国贸宾馆西红绿灯东到人民路交叉口(国泰证券)以北居民区;人民路口国泰证券往北至信托大厦以西;转崇和路往东到原老鹰雕塑接原104国道西北属古城街道的居民区(含后山村、七里村、松一、松二、许墅等村)。
7.鹿城小学:两水、伏龙村的村民子女及在该区域内具有古城户籍并有产权房的居民子女。
附件2:古城街道各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附件3:
有关户籍与房产取得时效问题的操作办法
具有临海户籍,取得本学区户籍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的,即2014年8月31日后取得本学区户籍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置:
1. 取得本学区户籍满一年、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一年、本学区户籍未满一年的;或取得本学区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均未满一年;录取批次列入学区生之后摇号录取第一批次对象之前,录取办法同摇号第一批次。
2.取得本学区户籍未满一年,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录取批次列入摇号录取第一批次之后第二批次之前,录取办法同摇号第一批次。
3.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一年,但未取得本学区户籍的,录取批次列入摇号录取第二批次之后第三批次之前,录取办法同摇号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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