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人砍了两刀,医生病例写明我的额骨骨折,头部可见大约8厘米长的伤口,右手食指肌腱断裂。

法医给出的结论是头部伤口6厘米 属于轻微伤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判定合理么?

第1个回答  2012-05-16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看到这,应该懂了吧。。。。。。
第2个回答  2011-08-22
当然有问题了 但是你得知道为什么法医会坚定出如此悬殊的结论
第3个回答  2011-08-23
很不合理 既然你出事了 就咬把所有的受伤情况加里面 鉴定!我就经历过 后来猜知道 这东西都是人说的算 记得 千万不要嘴软 你的鉴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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