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走了没留下遗嘱,怎么分割房产,房产过户需要,第三继承人签字吗?

老人走了没留下遗嘱,怎么分割房产,房产过户需要,第三继承人签字吗?老人已去世,没留下遗嘱,有三个子女,儿子已去世,只有两个女儿,房产过户需要孙子签字吗?

第1个回答  2018-10-14
在法律上继承,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继承,若没有则开始实施法定继承。公证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所以,公证遗嘱发生效力开始继承时是不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的。追问

那公证处不给签字什么意思啊

必须找到孙子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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