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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14年注税《财务与会计》知识点第六章公司并购中的知识点。
现金流量测算:
(1)明确的“预测期内”现金流量测算。
在对目标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判断上,着眼的不是目标公司的“独立自由现金流量”(即如果不实施并购的话,目标公司未来的自由现净流量),而是其“增量自由现金流量”(并购整合后较之并购前给并购双方带来的自由现金净流量增量)。用公式表示为:
FCF(目标公司增量自由现金流量)
=FCFb(并购前目标公司独立的自由现金流量)+ΔFCF(并购后新增的自由现金净流量)
(相加法,收购时采用)
=FCFab(并购后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自由现金净流量总额)-FCFa(并购前并购公司独立的自由现金流量)
(倒挤法,兼并时采用)
自由现金流量的一般计量模型如下:
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营业利润×(1-所得税税率)-维持性资本支出-增量营运资本
答疑编号:NODE00722000060100000112
(2)明确的“预测期后”现金流量测算。
由于预测能力有限,明确的预测期后现金流量的确定一般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之上,即假定明确的预测期最后一年的现金流量保持不变或按一个固定的比率增长。
逐期预测现金流量,直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使预测者都感到不安为止,在公司估价实践中5~10年,尤其是5年的预测期最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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