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 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经检验确定其产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返工。
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 施工验收制度
1、 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元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 基槽验收:对内提前两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质量部门进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基槽验收。
3、 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
4、 主题结构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同基础工程程序)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处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写《单位工程内部验收记录》,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处。由总工室、技术质量处负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
参考资料:中旭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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