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一个同事工龄15年,期间换过7、8个劳务公司,平均2、3年换个劳务公司,现在合同到期,

我想问一下,一个同事工龄15年,期间换过7、8个劳务公司,平均2、3年换个劳务公司,现在合同到期,劳务公司不和他签合同了,我在我以前的单位工作3年,当时合同到期,我不签,我拿到了3年的平均工资乘3的赔偿,那像我同事这种情况能拿到15年平均工资乘15的的补偿吗,如果不能的话能拿到多少赔偿,单位违反劳动法吗?

第1个回答  2013-11-22
你好,劳务公司的做法很明显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劳动纠纷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你的利益,可以来电详细阐述案件要点,以便提供更贴切的解决方案136 1170 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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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有需要的话我让我同事打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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