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有这样的权利吗?哪个部门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公司在各地举办的海选活动 有些雇佣的人张贴了一些宣传海报 可工商局说找我们要罚款 而且数目很大。开始要3万元 过两天又要5000 我想知道这是合法的吗? 我们可以给罚款 但这样的罚款谁会甘心啊。而且我们在其他城市做的都没有这样罚款的! 如果有了解的 请帮忙出个主意 有必要向纪检委反映吗?我觉得这个事情如果闹大 真是家乡的耻辱啊 所以还是想办法解决一下!

第1个回答  2020-07-28
商业活动的宣传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环境,对此有直接执法权的是
行政执法局
,工商局在执法局的沟通下有连带的行政处罚权。若是没有行政执法局前一步的工作,工商局无权直接处罚。
可以进行行政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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